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11:55am 30/06/2022

行动党

州议员

添仁奈都

使用毒品

申请撤控

行动党

州议员

添仁奈都

使用毒品

申请撤控

辩方尚未接获申请撤控结果 州议员被控使用毒品案展延

(大山脚20日讯)霹雳州巴硕伯打马被控案今日过堂,由于辩方尚未接获的结果,案展8月10日再过堂。

辩方代表律师杜鲁温德拉在法庭上指出,辩方早前已提出撤控申请,但至今未接获控方的答复。

ADVERTISEMENT

主控官沙菲克说,申请撤控的结果尚未出炉,因而要求推事择定下个上庭日期,如果在下个上庭日,申请撤控仍然没有结果,法庭可以直接择定审讯日期。

添仁奈都(右)面对记者的镜头时竖起大拇指。

推事谕令案展8月10日,同时批准律师要求被告下次无需出庭的申请。

添仁奈都今早9时许在代表律师陪同下抵达法庭,完成过堂程序后,再由代表律师陪同下离开,全程并未发言,但对记者的镜头竖起拇指。

被告是被控于今年1月14日凌晨12时13分,在威中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服用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并与第38B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服刑后,被告须根据法庭的规定,守刑不少于3年及不超过3年。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