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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5pm 10/09/2025

失信罪

前宗教事务助理官

失信罪

前宗教事务助理官

挪用3万清真寺津贴 前助理官被控16失信罪

挪用3万清真寺津贴  前助理官被控16失信罪
被告被提控16项失信罪,他否认有罪并等候保释。(马新社图)

(怡保10日讯)一名涉嫌挪用清真寺伊玛目津贴的多付款项逾3万令吉,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16项提控。

被告莫哈末阿兹安(38岁)今日在庭上聆听了控状后,在法官米奥苏来曼面前否认所有控状。案件定于10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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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在担任太平县清真寺行政统筹员期间,受托管理多付的伊玛目津贴,每次涉及金额介于850令吉至5950令吉,共涉嫌在太平区的10所清真寺,挪用有关款项。他被控在2019年3月4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于太平县伊斯兰宗教局办公室犯下相关行为。

被告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409条文,一旦罪成者可被判处 最高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反贪委会主控官苏兹雅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保释金,并附加条件须每两个月到反贪委会报到作为被告的保释条件。辩护律师阿末沙米则请求合并保释金为总额1万令吉,理由是被告目前以饲养山羊维生,月收入仅约1000令吉,且需养活妻子与四名孩子。

法庭最终判定被告以1万6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候审,同时每月须到太平反贪委会报到,并交出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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