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8日讯)一所学校禁止食堂售卖包括香蕉蛋糕、炸鸡、饼干、薯条等归类为零食的食物,让经营食堂的阿姨满腹疑惑。
这名最近获得一所学校食堂招标的妇女在社交分享经历时说,校方规定饼乾、香蕉蛋糕、包装饼干、盒装饮料、薯条、炸鸡等等都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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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想问大家的意见,我每月缴交超过1000的租金,但什么都不能卖,那还有什么意义?”
她说,但奇怪的是,学校的书店却可贩售各种零嘴和奇奇怪怪的东西如巧克力、糖果、口香糖及多种零食。
她说,令她震惊的是,每天早上集会时,值日老师还会“鼓励”学生到书店购买食品。
对于以上情况,她表示已向学校管理层,包括学生事务副校长、校长以、家教协会主席反映不满,不过,她指她的心声没获得处理,相关单位也没采取任何行动。
“我还能向谁投诉?因为投诉了也没用,他们反找麻烦。”
她无奈的说,除此之外,她还面对指她贩卖的食物“这个不好、那个不行。”
对于这位食堂阿姨的遭遇,民众感到心酸,并分享一些看法及应对建议,包括建议她直接向教育局投诉。
“直接投诉,或者等合约到期后另找其他地方的食堂,比如医院的,规定没那么多。”
不过,也有民众指确实有些学校管理层有此规定,并以父母以前短暂经营过食堂为例,当然父亲也撑不了多久就结业。
网民也指食堂阿姨应向管理层沟通和提出问题,并指书店不应该卖食堂已经在卖的食物,特别是零食。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学校食物指南》(Garis Panduan Kantin Sekolah Sihat)学校食堂明确禁止售卖被归类为“零食”的不健康食品,包括含高糖分的食品与饮料如糖果、口香糖、棉花糖、含糖碳酸饮料(汽水)、加工果汁饮料,油炸与高脂肪零食如薯片、炸丸类,高盐分的炸食品如炸饼干,含人造色素与香精的加工食品如彩色果冻、加工小吃,高热量小食如巧克力棒、加工蛋糕、甜甜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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