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3日訊)2名華裔男子行管期間相約外出釣魚,結果換來3個月監禁!
來自林瑪班映新村的被告陳志偉(45歲,譯音)及鍾寶華(56歲,譯音),皆為屋頂裝修工人,每天日薪100令吉,惟行管期間沒有工開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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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偉及鍾寶華在庭上表示沒有收入,為了充飢才會出門釣魚,他們釣魚的目的只是供自己食用,並沒有賣給他人。因身無分文,他們選擇坐牢取代罰款。
根據案情,2名被告昨午約5時前往林瑪班映魚塘釣魚,因此觸犯2020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3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1(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罰不超過1000令吉或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承審此案的推事庭推事諾哈莎麗娜聆聽了2名被告沒錢而選擇坐牢後,判各監禁3個月。
2印裔男拒遵守行管指示被捕
另外,較早前有2名印裔男子觸犯2020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遭提控,被告分別為44歲的奧拉嘉那旦及37歲的古魯穆迪。
根據案情,他們昨日傍晚約6時30分在和豐慕希巴再也路喝酒,警方上前要求他們立即回家,惟兩人拒絕遵守指示,堅持喝完才走,警方於是將他們逮捕。
基於2人當庭認罪,諾哈莎麗娜判各監禁21天及罰款1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1000令吉罰款,將以監禁3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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