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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14日訊)霹靂州社區安全與防範罪案組罪案統計與分析小組主任黃沐發警監表示,於日前在一家餐館共坐一桌而一共被罰款7000令吉的1家7人,是因為沒有保持社交距離。
他今日繼續受到《星洲日報》詢問時表示,這7人是坐在普通10人座位的桌子,他們之間的距離不到1公尺,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社交距離。
黃沐發也是霹靂州警方防範冠狀病毒病小組秘書處的成員,他說,在維持交距離方面,坐在這10人座位桌子的人數必須減半,只坐5人。
“如果是小一點的桌子,可能只能坐4個,或者3個人,最重要的是保持社交距離。”
他說,政府從3月18日開始訂下管控防疫的條例,規定公眾人士須保持社交距離,這項條例至今還未更改,公眾人士就必須遵守。
對於公眾人士詢問7人車可坐7人,何以一桌不可坐7人,或者公交可坐滿額位但不允許堂食滿額的事,他表示,在交通工具裡,一般上大眾少說話和帶口罩,但用餐就不同,人人脫下口罩,除了吃東西也講話,口水也噴出來,傳染疾病的機會比較高。
黃沐發表示,很多人以為有關罰單由他發出,把他當作過街老鼠,其實罰單並不是由他發出;儘管如此,他衷心勸告公眾人士自覺和自律,不然在中國北京發生的第二波或第三波疫情將在此地發生。
他提醒公眾人士留意政府制定的條例,在復原期行管令實行的初期,執法人員將嚴厲執法警誡公眾人士,公眾人士本身必須保持敏銳和小心,避免一時疏忽被採取行動。
他促請公眾人士謹記:出門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常用消毒液洗手、測量體溫,畢竟在疫情之下,人命關天,大家須具備安全安全意識,盡本份為更好的生活環境作好準備。
警方執法款7000令吉,同時諭令有關餐館停止營業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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