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訊)一名宗教寄宿學校舍監被控收賄5800令吉酬勞,以便不削減食物供應承包商的索款,認罪後被判監禁1天與罰款8000令吉,或以8個月監禁代替罰款。
36歲被告慕哈末羅茲為峇眼拿督澳烏隆澳沙麗雅宗教中學的舍監,他今日在怡保地方法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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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控狀指他於2017年7月31日收取阿末達米茲匯入其銀行戶頭的5800令吉賄金,作為不削減食物供應服務承包商2017年7月索款的酬勞,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可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認罪後,法官英迪拉甘蒂判如上述;此案由副檢察司瑪吉雅負責檢控。
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身穿黑衣、黑褲、黑色口罩和戴著紅色帽子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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