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一对印裔姐弟因蓄意致伤和刑事恐吓一名印裔女子,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两人否认有罪。
43岁女被告依丝华妮在怡保第3推事庭被控,控状指她于10月5日在利华镇的一家餐馆蓄意致伤38岁的女雇主,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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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推事庭推事基尔在女被告否认有罪后,允许被告以15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日于10月20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阿曼丽娜,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马希达日星和莫哈末卡查里。
女被告的弟弟古纳昔兰(35岁),则在怡保第1推事庭面控。控状指他在上述同样的时间、日期和地点,恫言要杀害该名女雇主,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1推事庭推事玛拉蒂迪雅娜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并谕令被告不可再骚扰事主。此案订于11月29日过堂。
此案控方是诺莎丽拉。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卡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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