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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6pm 15/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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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蓄意致傷和刑事恐嚇女子 被控上庭姐弟不認罪

姐弟涉嫌蓄意致伤和刑事恐吓女子被控
古納昔蘭(中)在刑事恐嚇罪名下被控。(孔建瑩攝)

(怡保15日訊)一對印裔因蓄意致傷和刑事恐嚇一名印裔女子,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兩人否認有罪。

43歲女被告依絲華妮在怡保第3推事庭,控狀指她於10月5日在利華鎮的一家餐館蓄意致傷38歲的女僱主,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1年或最高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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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推事庭推事基爾在女被告否認有罪後,允許被告以1500令吉保外候審,並擇日於10月20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阿曼麗娜,被告的代表律師為馬希達日星和莫哈末卡查裡。

姐弟涉嫌蓄意致伤和刑事恐吓女子被控
依絲華妮(右二)面控後被庭警帶離法庭。(孔建瑩攝)

女被告的弟弟古納昔蘭(35歲),則在怡保第1推事庭面控。控狀指他在上述同樣的時間、日期和地點,恫言要殺害該名女僱主,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第1推事庭推事瑪拉蒂迪雅娜允許被告以2000令吉保釋,並諭令被告不可再騷擾事主。此案訂於11月29日過堂。

此案控方是諾莎麗拉。被告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卡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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