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1日讯)2名相识、分别来自柔佛甘拔士(Kempas)和雪州梳邦再也的巫裔商人,因在大马卡上提供虚假资料,填上近打行宫的地址,因此于今日在怡保地庭遭提控。
这2名被告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时表示不认罪,法官诺莉达最终择定2名被告各以6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的情况下保释外出,且每月需到最靠近的警察局报到。这宗案件也将于12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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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哈米(55岁)和阿芬迪(49岁)今日分开被控,他们都被控于2015年10月26日,在怡保城市转型中心(UTC)的国民登记局柜台,在知情下给予大马卡上的虚假资料,即地址填上近打行宫地址,因此触犯1990年国家登记局条列25(1 )(b)条列,并可以在同一指控下遭惩罚。
2名被告一旦被定罪,可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沙勒汉,莫哈末沙勒汉在为被告求情时,指他们都是商人,但因为受到经济的影响,目前并没有固定的收入,且拥有家庭负担,因此要求法官择定一个最低的保释金金额。他也指被告莫哈末哈米拥有2名孩子,而被告阿芬迪则拥有10名孩子。
不过,副检察司齐美玲却认为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且2名被告在霹雳州没有固定的地址,也没有亲人,因此要求1万令吉的保释金。
法官诺莉达最终择定2名被告各以6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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