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訊)霹靂州行政議員阿克馬指出,現代化養豬場計劃(MPF)不會在2022年1月1日全面落實,因為豬農需時把開放式養豬場轉為封閉式;霹靂州獸醫局建議讓該計劃於2025年1月1日生效,屆時沒有根據MPF規定的養豬場養殖執照將不獲批,不過目前尚在等待州政府的決定。
阿克馬掌管事務包括衛生、科學、環境和綠色科技,他接受《大霹靂》社區報專訪時表示,坐落在政府地和靠近住宅區的養豬場已申請遷移至擁有自己地契的新地點,不過因為州政府仍未有決定,豬農們對搬遷以落實現代化養豬場感到猶豫,因這需要高額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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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申請規劃準證和轉去養豬場用途的土地轉換手續非常困難,至今沒有豬農成功獲得有關批准,即使早在2016年就已經提交申請。
針對養豬場造成的汙染情況,阿克馬指出,1992年豬隻飼養控制和2009年豬隻飼養控制法條例制定了養豬場排放汙水的參數限制,即生化需氧量(BOD)少於50ppm、化學需氧量(COD)少於500ppm;汙水每年會抽樣檢查兩次,由獸醫局官員分成兩個階段即1月至6月和7月至12月抽樣。
他強調,靠近河流的養豬場受促邁向零汙水排放,即使用化學物品過濾或淨化汙水,讓這些水可以重複使用,作為清洗豬寮用途。
有關美羅哥拜河(Sungai Gepai)遭豬糞汙染事件,阿克馬說,這是源於數日大雨,導致養豬場汙水池滿溢,加上河內急流沖蝕河堤導致破裂;獸醫局已經勸告業者邁向零汙水排放及在河岸安裝木樁或石子,以避免日後的沖蝕。目前豬農正朝向以化學物品來淨化汙水,使水成為再循環水,同時也在汙水池安裝曝氣機(aerator)。
阿克馬披露,在1992年豬隻飼養控制和2009年豬隻飼養控制法條例下,2018年有4家養豬場被開出共4600令吉罰單,2019年1家養豬場被開出1000令吉罰單,以及2021年截至9月,2家養豬場被開出共1萬令吉罰單;沒有案件被帶上法庭。
他指出,在2021年1月,共有103家養豬場獲得養豬執照,無論如何,截至今年9月,有3家關閉,3家正在關閉,因此尚在運作的養豬場剩97家。
他說,1992年豬隻飼養控制和2009年豬隻飼養控制法條例(執照)在2010年1月1日生效,該年共發出131張養豬執照;自法令生效至今,共有34家養豬場因不符合執照條件而關閉。
另一方面,他強調,目前州內沒有非法的養豬場,所有養豬場都是在上述條例下被髮出執照,也符合良好畜牧規範(GAHP);目前在政府地段上運作的養豬場,近打縣有2個(逾10公頃),金寶縣9個(逾59公頃),馬登巴冷4個(逾28公頃)。
他也表示,州政府沒有為養豬業者劃分集中養豬區(PFA)。
家禽養殖條例正在審查中
霹靂州獸醫局早前建議修改2005年霹靂州家禽養殖條例,以對汙染環境的養殖業者處以更高額的罰單及罰款,目前修正案草稿正在由州法律顧問進行第二次審查。
阿克馬指出,獲得州法律顧問批准後,該法案將會在州家禽委員會會議上提呈,之後再尋求州行政議會通過,然後提呈至州議會;一旦獲批,獸醫局就會立即執行。
“但此審查過程耗時,必須仔細進行,確保有關修正涵蓋各方各面。”
他說,直到通過之前,該條例下的刑罰如舊,即觸犯第16條文(農場發出臭味或釋放灰塵)及第17條文(讓蒼蠅、昆蟲或有害生物繁殖),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若重犯,養殖業者將被髮出暫停運作警告信,並獲得改善建議和期限;做出改善後,業者必須向獸醫局局長申請重新運作批准,若無法做到,養殖執照將會被撤銷。
獸醫局的修正建議,是將1萬令吉罰款提高至2萬令吉,至於罰單則不超過最高罰款額的50%,但不少於5000令吉。
阿克馬說,整體而言,州內河流水質處於乾淨狀態;在2020年,只有兩條河即拉惹希淡(Raja Hitam)和萬宜河(Sungai Wangi)被歸類為“中等汙染”,其餘河流都被歸類為“乾淨”,沒有河流被歸類為“汙染”。
他解釋,州內有8個流域,即霹靂河、十八丁河、古樓河、木威河、拉惹希淡河、萬宜河、安南河和吉輦河流域;所有流域的水質都在州內150個環境局河水素質監測站觀察之下。
“評估水質是根據特定參數來計算,包括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溶氧、pH值和懸浮固體數量,每個參數的所得就是水質指數。監測站會定期抽取河水樣本,根據水質指數把河流歸類為乾淨、輕微汙染或汙染。”
近打縣霹靂河流域的打巴河,目前被歸類全馬最乾淨的河流,其他在國內乾淨河流名單榜上有名的州內河流包括木威河流域的裡晉河(Sungai Licin)、霹靂河流域的萬濃河(Sungai Manong)和十八丁河流域的依約河(Sungai Nyior)。
至於近打河,阿克馬指出,全長約100公里的近打河從近打水壩(蘇丹阿茲蘭沙水壩)為起點流至甘榜牙也,途經商業區和密集住宅區如紅毛丹、巴佔、華都牙也、怡保市,也經過幾個工業區包括打昔工業區、巴佔工業區、萬里望工業區、孟加蘭工業區和怡保所有坐落在近打河流域的小型工業區。
“若沒有適當的防範和管控,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近打河受汙染。州政府除了定期檢查環境局管轄的工業建築,在非該局管轄的建築方面,也與聯邦和州政府機構、地方政府等合作。在規劃商業、工業或住宅區的發展時,州和地方政府也會考量環境可續性。”
他強調,公眾的踴躍參與也很重要,希望人民意識得到提升。
阿克馬指出,在解決住家的電子垃圾課題上,州政府接下來的方向,是在每個地方政府近社區的地點,設立儘可能多的電子垃圾收集中心,方便公眾處理電子垃圾。
他強調,電子垃圾具有毒性特質和可以對大自然和人類健康帶來威脅的重金屬,因此處理方法必須獲得管控,這一點由環境局負責,即對處理電子垃圾的公司發出執照。
他說,現階段環境局2005年環境素質條規(指定廢料)的執法多集中在工業或商業建築,但住家的電子垃圾也需要有效的回收機制和系統,而環境局推出的電子垃圾回收活動就是一個管理方法;收到的電子垃圾只會送到獲得環境局執照回收和處理電子垃圾的指定單位進行處理。
“我們在今年會繼續推動電子垃圾回收活動,以更全面地涉及各階層人民。霹靂州環境局也會和地方政府合作,在各縣推行電子垃圾回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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