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件,怡保第一地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在聆听控辩双方口头陈词后,基于需要查阅证据、文件和书面陈词,因此定于12月7日下判。
当天将决定杨祖强是否表面罪名成立需要自辩,抑或无罪释放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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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是拿督拉泽巴星和沙林在今早结案陈词中提到,各项证据中并无找到杨祖强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精液,无法证明案发期间妻儿是否在屋内,而且案发时间仅14分钟并无可能干案,女佣下体的伤痕也可以是自慰、钝物与本身手指造成。
副检察司阿兹里娜不否认女佣没有向杨祖强妻儿和司机说出此案,原因是她人在异乡,刚抵达大马才两个月,因此感到害怕和受到威胁,于是事后三度致电印尼驻马大使馆求助;至于没有发现脱氧核糖核酸一事,供证的医生表明脱氧核糖核酸在受到清洗或高温下遭受破坏。
针对辩方认为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生,她说,已有证人证明足以完成性事。
另一方面,拉泽巴星在庭外受到媒体询问披露其总结的内容指出,女佣指控被强奸,医药报告显示其下体有新伤痕,但医生表示可以是暴力、性侵,或者是自慰、遭钝物或本身手指插入所致,不但欠缺确凿的证明,也没有其它证据支撑,包括鉴证科没有在她身上找到证据、没有脱氧核糖核酸和精液,床上亦没有留下精液。
他说,证人宣称以拖把清理地面,拖把却有2名不明人士,也非杨祖强家人的脱氧核糖核酸。
他指出,在案发期间,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一部Vellfire房车一度离开杨家外出前往麦当劳达13分钟,但女佣供证时,却没有被问起当时杨祖强的妻儿到底有没有在家,同时闭路电视记录的时间也不够精确。
他说,女佣证词反映,她没有向杨祖强妻子、司机和孩子投诉此案,也没有写入日记,即使跟母亲见面也没有说出来,她只是把这一切告诉第16证人而已。
拉泽巴星声言,女佣仲介反映,女佣欲回乡的话,无论强奸、没有提供足够食物和虐打,都是他们经常使用借口;在此案上,证人初时说是吐血,医生检查发现并无此事 ,所以有可能是凭空捏造。
沙林提到,此案没有精液和脱氧核糖核酸作为确实的证据,也没有造案动机,结合各证人的证词,不排除是证人为了返回印尼才这么做。
根据控状内容,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到9时15分在美鲁拉也镇住家楼上房间强奸一名外籍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最高刑罚可以被判处监禁20年和鞭笞。
杨祖强今天是在妻子、文冬州议员西华苏巴马廉、友人潘润财等陪同下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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