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訊)一名前監獄官員在霹靂警察總部裡冒充警員,今日被控上法庭,他否認有罪。
被告是查冠瑪馬胡裡,44歲,他於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被控,獲准以2000令吉保釋,此案訂於12月2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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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本月18日上午9時50分在霹靂警察總部的政治部辦事處場地冒充警員,或是虛假地冒充擔任這項職位,而可以憑著這項職位的權力作出任何行,觸犯刑事法典第170條文(冒充警員)。
在這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副檢察司蘇菲檢控,被告由大馬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律師諾依查華妮代表,承審推事是諾阿茲琳蓮娜。
被告受到政治部舉報,並於事發當日被捕,他今日反手被扣押上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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