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如果去餐馆用餐时发现同一道菜有不同的标价,比方分明是同一道海鲜,菜单上标价和鱼缸上标价却不一致,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根据比较低的展示价格来计算;若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拍下有关标价,向贸消局做出投诉!
霹雳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朵蒂阿兹丽娜提醒商家确保店内所有标价都是统一的,若出现不同标价,为消费者带来混淆,后者有权行使他们的权利,所以商家有责任确保不会出现让消费者混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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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如果商家拒绝以被展示的价格来计算,消费者可向贸消局投诉,贸消局会根据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第12条或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14条,调查有关令人混淆的标价。
她说,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消费人可以即场拍下有关标价的照片,同时保留账单收据,作为标价混淆的证明;否则若事后再次造访有关餐馆时才想起和上次的标价不符,但没有保留事发当日的证据,就难以证明。
朵蒂昨晚率领21名霹雳州贸消局官员在怡保区一带展开“菜单行动”及“便衣行动”;她指出,政府在10月11日开放让完成接种者跨州,出外旅游和用餐的人数随之增加,餐厅成为游客和人潮聚集地,不免让人担忧有商家会趁机违反贸消局条规,因此霹雳州贸消局主动出击展开行动,确保商家遵守做生意伦理。
她说,昨晚共去了4家餐厅,主要是提供已煮好食物或有使用磅秤的店家,比方要秤重的海鲜、牛扒,因为消费者或许不知道所秤重量是否确实及价格是否符合,为此贸消局采取行动保护消费人。
她披露,昨晚的行动发现,商家们大致上遵守条规,菜单上也有标价,不过有两家餐厅被发现磅秤没有校准,违反1972年磅秤及测量法令第14(6)条文。
“不管是巴刹、餐厅等任何用作商业用途的秤磅都必须校准,意即当指针显示零,实际上的重量也是零,没有偏差。其中有一家餐厅的磅秤过期了,被开出200令吉罚单。”
朵蒂指出,“菜单行动”是在11月6日推介,以检查煮好的食物标价和磅秤是否有正确使用,若店家没有在食物或商品上标价,或使用没有校准的磅秤,就是违反条例。
她披露,从11月6日至12月15日,霹雳州贸消局共展开了406次菜单行动,并发现10宗违例事件。其中7宗违反1972年磅秤及测量法令,罚款额共2000令吉;3宗违反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总罚款额900令吉。
她说,至于便衣行动共进行了881宗,发现4宗违例事件,违反342法令即没有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总罚款额3万2000令吉。
另外,有关有店家售卖安卓盒(Android Box)的课题,朵蒂表示,贸消局目前尚未接获投报,但一旦接获投诉或得到总部下达指示,该局会调查和采取行动,因为1987年版权法令是属于该局权限。
“贸消局检查的店家,向来都有包括这一类商家。”
【贸消部投诉管道】
1. 霹雳州贸消局行动室:05-241 4611(早上8时至下午5时)
2. 贸消部总部执法行动中心:03-8882 6088 / 03-8882 6245
3. 热线中心:1 800 886 800
4. 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5. 手机应用程式 Ez ADU
6. WhatsApp至019-279 4317
7. 致电或亲临州内8间贸消局办事处
8. 大马政府呼叫中心(MyGCC)03-8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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