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訊)如果去餐館用餐時發現同一道菜有不同的標價,比方分明是同一道海鮮,菜單上標價和魚缸上標價卻不一致,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根據比較低的展示價格來計算;若商家拒絕,消費者可以拍下有關標價,向貿消局做出投訴!
霹靂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朵蒂阿茲麗娜提醒商家確保店內所有標價都是統一的,若出現不同標價,為消費者帶來混淆,後者有權行使他們的權利,所以商家有責任確保不會出現讓消費者混淆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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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如果商家拒絕以被展示的價格來計算,消費者可向貿消局投訴,貿消局會根據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第12條或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第14條,調查有關令人混淆的標價。
她說,當出現這樣的情況,消費人可以即場拍下有關標價的照片,同時保留賬單收據,作為標價混淆的證明;否則若事後再次造訪有關餐館時才想起和上次的標價不符,但沒有保留事發當日的證據,就難以證明。
朵蒂昨晚率領21名霹靂州貿消局官員在怡保區一帶展開“菜單行動”及“便衣行動”;她指出,政府在10月11日開放讓完成接種者跨州,出外旅遊和用餐的人數隨之增加,餐廳成為遊客和人潮聚集地,不免讓人擔憂有商家會趁機違反貿消局條規,因此霹靂州貿消局主動出擊展開行動,確保商家遵守做生意倫理。
她說,昨晚共去了4家餐廳,主要是提供已煮好食物或有使用磅秤的店家,比方要秤重的海鮮、牛扒,因為消費者或許不知道所秤重量是否確實及價格是否符合,為此貿消局採取行動保護消費人。
她披露,昨晚的行動發現,商家們大致上遵守條規,菜單上也有標價,不過有兩家餐廳被發現磅秤沒有校準,違反1972年磅秤及測量法令第14(6)條文。
“不管是巴剎、餐廳等任何用作商業用途的秤磅都必須校準,意即當指針顯示零,實際上的重量也是零,沒有偏差。其中有一家餐廳的磅秤過期了,被開出200令吉罰單。”
朵蒂指出,“菜單行動”是在11月6日推介,以檢查煮好的食物標價和磅秤是否有正確使用,若店家沒有在食物或商品上標價,或使用沒有校準的磅秤,就是違反條例。
她披露,從11月6日至12月15日,霹靂州貿消局共展開了406次菜單行動,並發現10宗違例事件。其中7宗違反1972年磅秤及測量法令,罰款額共2000令吉;3宗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總罰款額900令吉。
她說,至於便衣行動共進行了881宗,發現4宗違例事件,違反342法令即沒有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總罰款額3萬2000令吉。
另外,有關有店家售賣安卓盒(Android Box)的課題,朵蒂表示,貿消局目前尚未接獲投報,但一旦接獲投訴或得到總部下達指示,該局會調查和採取行動,因為1987年版權法令是屬於該局權限。
“貿消局檢查的店家,向來都有包括這一類商家。”
【貿消部投訴管道】
1. 霹靂州貿消局行動室:05-241 4611(早上8時至下午5時)
2. 貿消部總部執法行動中心:03-8882 6088 / 03-8882 6245
3. 熱線中心:1 800 886 800
4.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5. 手機應用程式 Ez ADU
6. WhatsApp至019-279 4317
7. 致電或親臨州內8間貿消局辦事處
8. 大馬政府呼叫中心(MyGCC)03-8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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