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30日訊)江沙市議會主席祖卡奈表示,2022年起,穆斯林明顯居多的地區不準售賣可以導致酒醉的飲料,要喝酒的人士只能到其他地方喝酒或買回家喝,以免影響公共次序和安全。
他說,市議會必須遵循聯邦政府各種法令及州政府的條規,至於發放營業執照則是地方政府的權限。有關限制並不只是宗教原因,如果有人到處酒醉影響公共次序,這也是當局需要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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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卡奈今日主持市議會月常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根據我國法律,啤酒和烈酒是有分別的,超過5%酒精才被稱為烈酒。不過,地方政府可以規定不可以在穆斯林明顯居多的地區售賣可以導致酒醉的飲料,這項規定將會在各個穆斯林居多的地區實行。
他指出,上述規定不會在整個江沙縣範圍實行,只限於穆斯林明顯居多的地方。烈酒在娛樂條規限制下是由縣長負責管轄,只有特定的商店才能獲准售賣。
他強調,便利店方面,它們的營業執照是由市議會發出的,當局可以規定這些商店不準售賣導致酒醉的飲料,當中就包括啤酒。

他舉例,勞運寶巾花園的便利店就已經沒有售賣啤酒或含酒精飲料。
他說,這些權限早就已經存在,在執照管轄範圍下,包括限制那些準備申請執照的商店售賣導致酒醉的飲料。這不是針對市區的商店,而是根據個案處理。
星洲日報記者過後向祖卡奈進一步求證穆斯林明顯居多的定義,他回應,當局不是純粹以居民的巴仙率來決定,當中也包含有關社區(對酒精飲料)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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