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訊)怡保小販組織代表表示,目前的確還有小部分賣食物的小販有用訂書釘,不過他們只是為了包裝看起來整齊,沒有想到會對購買者購成危害,既然政府不準使用,他們自然會遵循法律,而且改用其他材料也不麻煩。
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今日提醒食物供應商,在食物包裝上使用鐵釘、訂書釘(dawai kokot)或類似危險材料,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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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商業小販公會剛卸任主席麥玉財說,據他觀察,擺街邊的小販鮮少使用訂書釘,較多是用橡膠圈扎住裝醬料和醬汁的袋子,或將裝醬料的袋子放進裝主食的袋內,再用繩子綁緊最外的袋子,或是用長一點的袋子,並在袋口打個結作封口,或將醬料盛在小罐子內。
他說,政府禁止食物供應商在食物包裝上使用訂書釘等,自有原因,就像當年政府為了衛生問題,禁止小販用報紙打包食物。
“也許有食物供應商在包裝袋用訂書釘,結果有人因疏忽吞進肚子,或在拆除釘子時被致傷,但我不認為他們要故意傷人。不管怎樣,我不曾聽過有人被食物包裝上的訂書釘傷過。”
他表示,不管政府禁用訂書釘等措施,是為了衛生還是安全問題,同業都會遵循法律。
“何況不用訂書釘,還可用很多方法封住袋口,而且也不麻煩,更不會增加成本。”
霹靂怡保販商公會顧問黎旺文說,該會會員都是擺夜市的小販,他是負責管理星期四萬裡望新市鎮夜市場,那兒有80多檔口,賣熟食的就有近60檔,但他未曾看到有人在包裝上用訂書釘等危險材料。
“炸雞檔和炸料檔等都會附上辣椒醬,但小販都是用橡膠圈紮緊袋口,即便是賣糕餅的小販,也是用燙膜機。”
他說,對於其他還在使用訂書釘的同業,相信消息一出,會改用其他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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