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兆遠27日訊)曼絨市議會主席三蘇哈茲曼說,市議會是於去年12月24日發出批准信予ITMax System有限公司,允許在政府地段,即位於愛大華華小前方的空曠地段興建一座通訊塔。
他說,凡是涉及政府地段或憲報地段的發展申請,都需先提交至霹靂州土地及礦物局進行審批,並獲得發出“特別準證”(Permit Khas)後,才會提交至地方政府,即曼絨市議會一站式服務中心(OSC)做出討論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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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通過手機WhatsApp發文告回應記者的提問時說,根據資料,通訊塔不會對公眾帶來負面的健康影響,當中政府的權威機構,包括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已提出解釋與支持,而國家核能局也曾發佈完整報告支持以上的說法,況且至今為止,衛生部也不曾發佈過正式的通報,指有人因受通訊塔的幅射影響而患病。”
他也強調,國內所有的裝設通訊塔申請,都有通過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的考量與批准的。
這個在距離愛大華華小與愛大華新村住宅僅有一條馬路之隔,而且每天早晚都有居民在跑步、跳舞及進行各種休閒活動的愛大華人民公園(愛大華迪斯尼公園)內興建一座通訊塔的舉措引起反彈,要求當局收回成命,撤銷這項批准。
愛大華清潔美化協會、愛大華華小董家協、愛大華新村村委會、馬華木威區代表及愛大華居民等10餘名各團體代表今早聚集在愛大華人民公園,針對市議會已批准公司在愛大華人民公園興建一座通訊塔的事項召開新聞發佈會,表達了堅決反對的意見。
愛大華清潔美化協會主席陳康泉在新聞發佈會說,早在半年前,就有另一家承包商代表來找他,當時該名承包商代表告訴他,會在公園內的地段興建一座60尺高的通訊塔,當時他以清潔美化協會主席的身份回應對方,堅決反對把通訊塔建在公園內,並且向對方提出另尋興建地點的建議。
“我以為這事已過去了,想不到上週又有另一名承建這項工程的本地華裔承包商找我,告訴我市議會已批准一家公司在人民公園內興建一座高24公尺,相等於7層半建築高樓的通訊塔工程。”
陳康泉說,人民公園的地點原是一片荒地,是愛大華的居民在當年發起美化運動時,把它開發成休閒公園,才成了今日當地居民每日前來休閒運動之地,一旦建了通訊塔,會讓居民基於擔心健康的問題而不再前來這裡運動。
“我已寫好給市議會的反對信,會在近日呈交給市議會,同時會把這封信轉寄給獲得這項工程的公司,以表達居民反對的立場。”
也是愛大華清潔美化協會前任主席的馬華班台州選區協調員雷端錦說,當他知悉這項消息後感到震驚,因這公園是愛大華唯一的綠化之地,也是最多居民前來運動休閒的地方,況且愛大華華小、愛大華新村的住宅及愛大華再也2花園,與公園僅有一條馬路之隔。
他強調,在人民利益當前,無論何黨何派,都應以人民的利益為重,因此他是堅決反對到底。
愛大華華小家協主席李益強說,愛小有逾400名學生(包括學前班),一旦通訊塔建在與學校僅有一條馬路之隔的公園裡,不僅會讓師生與家長擔心健康受到危害,更會影響學校未來的發展。
“基於師生的健康及學校的發展,愛小三大機構是堅決反對把通訊塔建在人民公園裡,因此希望市議會收回成命。”
愛大華新村村委會主席林良進村長說,由始自終村委會都沒有接獲市議會、土地局、市議員或任何政府單位的通知要在屬於愛大華新村範圍內的人民公園興建一座通訊塔。
“我認為市議會對民意一點都不敏感。愛大華新村及住宅花園區一帶,還有很多空地或油棕園,為何非要選擇建在每天都有居民運動,而且對面就是小學的人民公園內呢?”
30年前發起美化運動元老之一的愛大華地方領袖黃傳信說,現在的人民公園原是一片荒地,當年是靠著村民出錢出力,以及時任國會議員,即已故敦林敬益的撥款才一步一腳印的把荒地發展成如今這片種滿花樹,有美麗草坪,還有各種休閒設施的公園。
“公園內的迪斯尼建築也是愛大華的地標,為何當局要批准在地標旁建一座通訊塔呢?一個管理人民事務的政府,如果對民意不敏感,只會引起反感,最終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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