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兆遠24日訊)棕油價創歷史新高,讓撿拾油棕果實成了近期來最盛行,也最“好康”的行業之一,惟曼絨警區主任諾奧馬助理總監受詢時發出勸告,若是在未獲得芭主(園主)的同意下,私闖他人的油棕園拾果,一旦被舉報,是可被警方援引現有法律開檔調查,甚至依法提控。
他針對馬來報章報道,在中霹靂地區有巫裔園主不滿他的油棕園出現不速之客前來檢拾油棕果而在社交媒體上貼文,這事已引起中霹靂警方關注並展開調查一事,作出回應時說,他知道自棕油價從去年開始不斷飆升後,曼絨縣內也已興起了檢拾油棕果實的“新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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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曼絨警方還沒有接獲因這類事件引發的事故投報,因此警方並沒有採取任何的行動。”
“偷油棕果的投報就常有,至於因民眾到油棕園撿拾油棕果,而引發爭論或打鬥的事件,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有接到投報,因此並沒有採取任何的相關行動。”
需經芭主同意才撿果
他說,據他向下屬瞭解,曼絨縣大部分撿拾油棕果者,都是到認識的油棕園去檢拾,因此可能都有知會了芭主,也有的雖然沒有知會,但因芭主與檢拾者互相認識,因此並沒有引發事故。
“我想勸告從事撿拾油棕果新行業的民眾,最好要先獲得芭主或油棕園管理者的同意上,才可進入屬於他人的園地去撿果,若沒有的話,一旦小園主投報,警方就會依法採取行動。”
他說,類似這些未經芭主同意,私闖他人園地撿拾油棕果的行為,可在偷竊或私闖他人場所的條文下被開檔調查及提控。
魯智清:園主跟隨員工一起撿果 免損失
曼絨小園主公會主席魯智清針對外人到油棕園撿拾果實(散果)的事件受訪時表示,從小園主的角度來看,外人在未經小園主同意下,私闖檢拾果實,就是一種錯誤的行為,猶如是在偷竊。
他舉例,有的小園主會在工人採割油棕果的隔天早上才前往撿拾散落在地的果實,豈料在隔天到芭時,卻發現已遭不明人士捷足先登,結果蒙受了損失,哪有不生氣之理呢?
“我覺得,撿果者在撿拾不屬於自己園地的果實時,一定要事先獲得芭主的同意,一方面他們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撿,另一方面,則可避免不必要的爭論,甚至是發展到需向警方報案的地步。”
他舉例,過去棕果無價時,散落地上的散果是無人問津,而小園主為了避免這些果實日後會長成油棕苗或小樹,因此還是會自己下手或找人處理,但如今則不同,在每一粒果實都能換成現錢的情況下,無論是芭主或外人,都會搶著去拾。
撿果業出現“搶地盤”
他提到,據他所知,如今的撿拾散果已發展到“搶地盤”的情況,即在撿果者群體之中,因搶拾不屬於自己的油棕園散果,而發生了搶佔地盤的事件,甚至發生吵鬧或打鬥呢!
“如今許多小園主,為了避免散落地上的果實被他人捷足先登,而被迫跟著工人一起勞動,即尾隨割果工人,在工人割果後,芭主就跟著撿拾地上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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