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訊)安順萬家苑一住戶被指在電錶上動手腳而遭國能公司追討2萬3531令吉15仙的電費,屋主否認在電錶上動手腳。
馬華霹靂州公共服務投訴局主任劉國南日前接獲事主的投訴後,今日攜同事主紀亞傑(52歲)和事主小女兒紀雪青(24歲)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事主的住家是於2020年11月的復原期行管令期間,國能職員登門拆除舊電錶,再更換新電錶。事隔9個月後,即去年8月,事主收到國能來信追討逾2萬3000令吉的電費。
ADVERTISEMENT
他說,國能指事主家的電錶遭人動過手腳,導致國能面對62.83%的電費收入損失。不過,事主否認有關指責。
他表示,後來事主的大女兒前往國能,與國能職員商討,但商討宣告失敗。上個月,他陪同事主到國能與負責人商談,最終還是不果。有關負責人指國能是依據職員當天拍攝到的電錶照片作為依據,即照片上顯示事主的電錶密封螺絲有損壞、貼紙有被掀開的痕跡,且電錶內置有(疑是被動手腳)銅片,因此,事主須為此負責,並追討最高的5年損失。
他說,他將致函能源及天然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達基尤丁及能源委員會,希望部長及相關部門高層能關注處理。
紀雪青:“國能職員”上門換電錶
紀雪青指出,大批國能職員突然登門拆除舊電錶的時候,她正好從吉隆坡返回安順的住家,並進行線上教學,被突如其來的情況嚇著。由於來不及向職員求證身分,因此她有要求使用手機記錄當下的情況。
她說,當天她與母親在家,而在整個過程中,國能職員沒有告訴她們前來的目的,對方只是把電錶鋸開,安裝了新電錶後便離開。
紀亞傑:不曾出租屋子也沒換電錶
紀亞傑表示,他與家人住在上述地址已17年,他們不曾把屋子租出去,而且17年來,也沒有更換過電錶。隨著兒子和大女兒在柔佛工作,小女兒在吉隆坡工作,偶爾才會回家,平日就只有他和太太生活。雖然家裡有安裝冷氣,但他們鮮少打使用,所以電用量不至於太高。
他說,他是一名捕魚替工,收入不穩定,目前更是因為要照顧脊椎骨彎曲的太太,所以工作的時間更少了,逾2萬令吉的追討費對他們來說負擔超大;他們沒有在電錶動過手腳,感到冤枉。
阿茲穎:3次協商未達還款共識
國家公司霹州總部(稅收及分期付款組)人員阿茲穎受媒體詢問時指出,國能與事主紀亞傑及家人已進行3次協商,至今仍未達成任何清還或分期攤還的協定。
她說,該公司只會對事主或直屬人士提出的詢問作出解答,其他提問需通過書面申請批准才會讓有關負責人逐一解釋,所以婉拒媒體的進一步提問。
她表示,根據國能的追討程序,如果無法在信函發出的14天后清還,該公司唯有依據法律程序展開追討手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