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訊)霹靂州社會保險機構局長諾哈妮達指出,在會員感染冠病索賠方面,平均每月接獲700項申請,而且須確保職場感染才符合資格;當4月1日晉級過渡至地方性流行病階段後,符合申領範疇已縮減到醫藥(Industri Kesihatan)與生物製劑(Agen Biologi)領域而已,比如醫院、診所和化驗室等員工,他們確診索償是列為“職業病”處理。
她接受星洲日報《大霹靂》社區報訪問時證實每天都會接到這類申請,上月便超過600項,先前的數目更高,一些僱主是同時提呈上百名員工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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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當冠病疫情爆發以來,直到今年3月31日期間,凡是證實職場感染的病例都可以申請索取賠償,由僱主替確診員工提呈,並附上個別的PCR檢測呈報告、衛生部核查與隔離指示、病假單、核實員工身份信函、上班打卡記錄等文件,供社險機構展開調查。
針對社交媒體流傳任何人,包括電召車司機和送餐員,甚至非會員感染都可以索償一事,諾哈妮達說,索賠先決條件必須是合格的社險會員,以及4月1日前後的情況有別,民眾不要受到這類不實的訊息誤導。
她解釋,電召車司機和送餐員屬於自僱人士,所援引的條文有所不同,如果這類會員在3月31日之前確診,可以在自僱保險計劃(Skim Pekerjaaan Sendiri)下列為工傷(Employment Injury、Bencana Kerja)處置。
“自僱人士是在沒有通過僱主下自行填寫表格,附上所需文件與交給社險提出申請,
一旦完成了調查,就會交給吉隆坡總部接手,以決定是否批准和發放款額;這些申請棘手在於需要鑑定他們是工作期間遭感染。”
以工傷而言,自僱性質的社險會員可以依本身收入和病假索賠,最低賠償是病假期間以每天30令吉計算。
諾哈妮達說,上個月網絡流言傳開,許多人紛紛向社險機構查詢,因此她勸請民眾,有何不明之處,可前往社險機構櫃檯詢問或致電05-254 5487瞭解,從正規管道獲取正確資訊,包括所要文件和申請程序,不要道聽途說。
另一方面,官員羅紫溦補充,在4月1日之前,只要是職場感染,僱主即可根據工傷程序替員工申請,以獲得包括病假,以及評估身體基於重症帶來永久性傷害的賠償;惟4月1日過後,只限醫藥與生物製劑領域,並視為職業病辦理。
她表示,無論任何領域,以及是否職場感染,若因為患上冠病失去工作能力,比如肺功能嚴重受損,會員可以自行向社險機構申請提前退休,但必須是60歲以下,依年齡、過往六個月工資計算賠款,每月支付直到會員死亡,轉至妻子領取到身亡、子女21歲或大學畢業為止,讓本身與家人得到保障。
至於是否是固定員工才可以受惠一事,她說,即使是合約、兼職性質員工,屬於合格的社險會員都可以申請;如果僱主不願呈報,不管是感染冠病、意外受傷,員工皆可以直接登門向社險機構反映。
羅紫溦說,當接到冠病索賠申請時,官員都會一一展開調查是否職場感染;如果表格填寫資料不足、沒有身份證副本或銀行存褶、未提供半年薪水單,即使調查證明屬實,都會拖慢批准和發放賠償。
她指出,投保社險涵蓋工傷、意外與疾病、失業保障;官員近期則是頻頻受到確診冠病索償問題,她估計整體而言每天接獲200個以上的詢問。
官員陳家文表示,電召車司機載送到確診病人才導致感染,他們可以嘗試申領,由官員調查定奪,但務必是4月1日之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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