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31日訊)為防止家禽、野生動物傳染疾病給人類,安順市議會執法人員到住宅花園區巡視,如見到住家飼養家禽或野生動物,將即刻捕捉回市議會。
日前市議會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到冷甲迪沙馬朱住宅花園後巷捉拿多隻雞帶回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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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甲區安順市議員詹可輝接受星洲日報《大霹靂》社區報訪問時說,市議會不允許住宅區飼養家禽如雞鴨,以及牛羊,更不允許居民飼養如猴子、松鼠、果子狸等野生動物。
“過去曾見到居民不僅飼養常見的家禽,也飼養野生動物,特別是猴子,可能傳播猴痘等傳染病給人類,所以這些動物不允許在住宅中飼養。”
詹可輝說,市議會引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1及82條文,有權扣留這些家禽和野生動物,飼養者將被罰款250令吉。
“飼養者如果要索回被捉拿的家禽,需付每隻家禽1000令吉的索取費和每天100令吉的收藏費,如果3天后沒人前來認領,這些家禽將由市議會以適當方式處理。”
他表示,例如在冷甲住宅花園區捉拿的雞隻,如沒人認領,將在3天后被市議會拍賣,收入歸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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