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讯)装修业者苏志强声称装修一间房屋,因屋主没有继续购买装修材料而停工,结果被冒充的警察殴打和扣上手铐,并被警方押往警局和被追讨5000令吉装修费。
无论如何,有关屋主受询及苏志强声称被人冒充警察殴打事件时表示,没有这回事,此案件已交给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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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强(57岁,住在佳邦再也花园,华裔穆斯林)针对此事向警方报案,并于今日在马华霹雳州公共投诉与服务局主任刘国南等人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此事,同时要求警方调查。
苏志强说,他是于5月底开始在一个住宅区装修一间屋子,至于被冒充警察殴打事件是于本月10日晚上发生。
他说,他因替人装修房屋而住在这间屋子里,他当晚8时驾车回到该屋时,有一辆车急冲而来,他感到害怕连忙驾车离开,在驶至一条泥沙路,车轮陷入泥沙时,被人追上前,并被对方扯脱汽车门把,打开车门将他拉出来,造成他跌在路旁沟渠里。
“对方当时用手铐打我的头,然后将我反手扣上手铐,我当时说有甚幺问题上警察局讲,对方讲他本身是警察;当时造成我头部、右手和左肩受伤。”
“对方接着传召警方巡逻车而至,警方改用警方的手铐来扣住我,将我带往警局。”
他说,对方在警局里指我没有完成装修工程,须还回5000令,而向警方报案,并且他也被逼向警方报案,内容指他须分期付还5000令吉,唯他听得懂马来话,却看不懂马来文,但在当时形势下在报案纸签了名。
他说,他于2天后前往警局,向警方报案指对方冒充警察殴打他,并且前往医院验伤。
苏志强表示,他在这项装修房屋工程中,是由屋主购买装修材料,他进行装修工程,在他装修了2个星期后,屋主没有购买材料,他因而停工,至于屋主在开工前缴付的装修费,他已用于发薪给3名工人。
他表示在上述事件发生时,不知道对方要他付还5000令吉,直至被带到警局,警方提出时才知道。
刘国南表示,此事涉及者用手铐扣住苏志强,是一件严重的事,在1967年警察法令第 89条文下,普通人是不能够拥有,也不能用手铐扣住他人,警方必须正视此事。
他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被逼报案,同时公众在警局报案时,如果不懂国文,应寻求懂得国语沟通及书写的亲朋戚友陪同作为翻译员。
也是马华怡保西区国会协调员的他说,一般人如欲报案,应先草拟好报案内容,以方便拿着去警局报案,这可以解决报案时不谙国文的问题。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马华霹雳州公共投诉与服务局副主任胡永勤、袁展豪与黎旺文,以及委员陈枫溦。
有关屋主受询及苏志强声称被人冒充警察殴打事件时表示,没有这回事,这案件已经交给警方处理。
他说,当晚当苏志强驾车到他家门前时,他们曾经致电给苏志强,唯苏志强没有接听电话,并驾车离开,直到一个只有摩哆车行驶的地方,弃车跳出去逃走。
他表示,在这项工程中,他付给苏志强7500令吉,以包工做完有关工程,至于苏志强用来缴付薪金给工人,那是苏志强与工人之间的问题,唯苏志强必须完成有关工程,可是有关承诺的工程并没有完成。
他说,甚至其屋子大门也被切割下来,造成他必须每天在屋里守着大门。
他指出,苏志强已同意付还5000令吉给他,而他也准备聘律师向对方追讨这笔款额。
怡保副警区主任(行动)李瑞式警监受询时表示,警方已接获此案投报,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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