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1日訊)怡保高庭原本擇定於今日就美羅火車站農民是否需要清空農耕地案件給予判決,然而這家獲得霹靂州農業發展機構土地租賃的投資公司卻獻議轉租土地給農民,因此,怡保高庭法官允許給予雙方3個月的時間進行協商。
同時,怡保高庭法官布賓巴星也擇定此案於9月28日於線上過堂,以進行文件管理程序。在過堂時,雙方需要向法官彙報協商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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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羅火車站新村逾25名農民是於去年10月16日接獲有關投資公司的法庭傳票,農民被指在沒有獲得投資公司的允許下使用土地,並被要求清空交還土地和支付“土地使用費”。
這宗案件原本於今日針對農民是否需要清空農耕地而有個判決,但有關公司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凱魯阿茲哈在庭上卻提出轉租土地給農民的獻議,並要求法官給予3個月的時間,好讓雙方可以達致協議。
農民的代表律師吳健南指出,有關公司是於1990年獲得霹靂州農業發展機構的土地租賃,不過根據雙方的合約,如今有關公司有意轉租土地的話,則得獲得霹靂州務大臣的同意。因此,有關公司的代表便向法官申請3個月的時間,以與農民進行協商,並根據程序獲得霹靂州務大臣轉租土地的同意。
今日出席在怡保高庭的人士,還包括馬華丹絨馬林區會主席嶽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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