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贿赂200令吉,被罚3000令吉,或以监禁1个月代替!
一名孟加拉人于今年2月骑摩托车没戴头盔被捉,以200令吉贿赂警察,被控上法庭,结果换来沉重代价,被施予高达15倍的罚款,至于本身的200令吉也被充公归予马来西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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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西拉朱,42岁,他于事发当日即2月17日被捉,今日在怡保地方法庭被控,而对罪状直认不讳。
控状指于当日下午5时20分在曼绒县昔加里10英里路,以200令吉贿赂警察伍长莫哈末法立,以便不对他骑摩托车没戴头盔开发罚单,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 (b)条文。
在这法令第24(1) 条文下,最高刑罚为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法官为巴吉里,副检察司为马兹耶,被告并没有聘请律师。
被告过后被押离法庭时,一直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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