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7月1日起鸡肉和鸡蛋制定新顶价,纯棕油罐装食用油价格自由浮动,霹雳州贸消局即日起将每天到农场、批发和零售市场展开监督,确保没有商家趁机牟利。
霹雳州贸消局局长赛夫利占今日发文告指出,自政府宣布实施上述制度后,该局已从6月23日至6月30日展开第一阶段的藏匿统制品行动(Op ATM Fasa 1),而第二阶段的行动从即日起展开至8月31日,为期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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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今日贸消局出动176名执法人员到州内各区展开调查和监督,配合第二阶段的藏匿统制品行动,贸消局同时展开纯棕油食用油反暴利行动(OPS Catut)9.0,此行动将持续至7月31日。
他促商家必须确保有清楚标示价格,同时不要不合理调高价格,尤其是1公斤、2公斤、3公斤和5公斤的罐装食用油。
他说,若任何商家被发现以不合理价格或过高的价格售卖食油,将会被发出警告信,以向贸消局提供涨价的相关资料供当局分析,案件也将在反暴利法令(AKHAP)第14条文(1)下调查。
他说,若发现违法,公司或组织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个人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贸消局严厉警告所有商家,贸消部不会对任何涉及统制品的诈骗行为妥协,涉及者将会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Akta Kawalan Bekalan)和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Akta Kawalan Harga dan Antipencatutan 2011)下被控。
赛夫利占透露,当局今日在州内各县展开的检查行动发现统制品包括鸡肉、鸡蛋,以及食油的供应稳定且充足,公共巴刹和商场所售卖的食油价格仍合理而且有遵守标价的条规,也没有发现匿藏货品的行为。
他披露,标示的价格也有根据政府制定的统制价,没有发现征收斩鸡费用的事件,当局将会持续每日展开监督和取缔行动。
他提醒商家确保不以高出统制价格的价位售卖统制品,确保有以粉色标签注明统制品价格,同时确保市场货品供应充足和使用符合条规的测量工具。
另外,他指出,第一阶段的藏匿统制品行动共检查了238家店铺,发现1家店铺违反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也就是无执照售卖统制品。
他透露,自2月5日至6月30日实施鸡肉和鸡蛋价格管制以来,霹州贸消局共检查了1万780家店铺,取缔了其中的167家店铺。
他说,167家被取缔的店铺当中,有153家没有标价,其余12家以高出顶价售卖货品,当局共充公了总值1万3073令吉的货品,发出了总值2万8700令吉的罚单。
【7月1日至8月31日肉鸡和鸡蛋顶价】
统制货品 |
农场价 |
批发价 |
零售价 |
1. 1公斤活鸡 | 6令吉 | 6令吉40仙 | – |
2. 1公斤标准肉鸡(包括头、脚及内脏) | – | 8令吉10仙 | 9令吉40仙 |
3. 1公斤超级鸡肉(不包括头、脚及内脏) | – | 9令吉40仙 | 10令吉40仙 |
4. A级鸡蛋(1粒) | 41仙 | 43仙 | 45仙 |
5. B级鸡蛋(1粒) | 39仙 | 41仙 | 43仙 |
6. C级鸡蛋(1粒) | 37仙 | 39仙 | 41仙 |
【违反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的刑罚】
1.若以高过顶价售卖统制货品,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或被开出5万令吉罚单;公司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被开出25万令吉罚单。
2.若没有以粉红色标签标示统制货品价格,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被开出5000令吉罚单;公司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被开出1万令吉罚单。
3.若没有标价,一旦被定罪,个人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或被开出2万5000令吉的罚单;公司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被开出5万令吉罚单。
【贸消部投诉管道】
1. 霹雳州贸消局行动室:05-241 4611(早上8时至下午5时)
2. WhatsApp至019-279 4317/019-848 8000
3. 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4. 热线中心:1-800- 886- 800
5.手机应用程式 Ez A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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