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訊)商家趁機牟利,限制消費人必須購買其他雜貨商品才允購買一包1公斤裝津貼食油,若要買兩包則必須消費50令吉,消費上1000令吉就可以購買25包。
霹靂州貿消局局長賽夫利佔今日接受《大霹靂》社區報訪問時表示,當局從7月1日起展開了第二階段的藏匿統制品行動(Op ATM Fasa 2 ),偵查發現巴里文打一間雜貨商,竟然設下附加條件銷售1公斤裝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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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油是統制品,這個商傢俬自規定客人如果要買一包1公斤裝的津貼食油,必須買店內的其他貨品,如果要買兩包,就必須購買上50令吉的貨品等等。”
“消費者可以在無條件之下購買任何統制品,就算是一包2令吉50仙的1公斤食油。此商家可在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Akta Kawalan Bekalan)下被定罪,目前當局已充公該商店的食油。”
根據霹靂州貿消局提供的資料,上述商家設下條件,消費人必須購買店內其他商品才可買一包1公斤裝的食油,消費上50令吉可買兩包、100令吉可買3包、300令吉可買5包、500令吉可買12包、1000令吉可買25包。
霹貿消局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從7月1日至今展開的第二階段藏匿統制品行動共進行了478次檢查1公斤裝食油供應商,共取締了11家觸犯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的商家。
上述一家商店被充公了2162包1公斤裝食油,總值5405令吉的食油;其餘10家因沒有跟新庫存和申報資料而被取締。
貿消局嚴厲警告商家不要涉及匿藏統制品、企圖利用統制品牟利和設條件銷售統制品活動。
若在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下被定罪,個人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
違法者也可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 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下被調查,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也可被罰非法活動所獲酬勞的5倍,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貿消部投訴管道】
1. 霹靂州貿消局行動室:05-241 4611(早上8時至下午5時)
2. WhatsApp至019-279 4317/019-848 8000
3. 投訴專頁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4. 熱線中心:1-800- 886- 800
5.手機應用程式 Ez ADU KPDNH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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