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訊)不只是飲食店,各類冷氣商店都必須張貼禁止吸菸告示牌!一家手機店日前因沒有張貼禁菸告示牌,被衛生局官員開罰單!
這家手機店位於紅坭山郿娜山花園,於本月11日晚上9時受到衛生局2名官員上門檢查時開發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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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手機店東主黃振輝向《大霹靂》社區報表示,他於當晚營業至晚上9時,這2名官員當時無穿制服進入店內,指其店內沒有張貼禁菸告示牌,而開出罰單。
他當時並不知道手機店也需要張貼這項告示牌,而於次日向萬里望州議員周錦歡投訴此事。
周錦歡:冷氣公共場所禁菸
周錦歡過後前往華都牙也衛生局辦事處向官員查證此事,官員確認有關罰單由衛生局的官員開發,有關官員同時表示在1983年食物法令下的2004年菸草管制條規第11條文下,而有公共場所尤其是有冷氣的地方都是禁止吸菸的。
“有關官員也指出在相同條規第12(a)條文下,店主、屋主或租戶都必須張貼禁菸告示牌。”
“官員也表明,這項罰單罰款250令吉,而且不接受求情。”
其他商店也要張貼
對於此事,周錦歡相信商家都會配合,不允許客戶在店內抽菸 ,唯在許多人的印象中,以為這項禁菸告示牌只需在飲食店張貼,而不知道其他商店,尤其是有冷氣的商店也必須張貼。
他認為衛生局在這方面的宣傳做得不足,希望衛生局在展開執法行動前,先大事宣傳一番讓商家瞭解此事,而對頑固的商家開罰單,而勿直接開出罰單給沒有張貼禁菸告示牌的商家。
他也提醒各類商家在店內張貼禁菸告示牌,以避免接到罰單,畢竟商家的生意在目前疫情管制放鬆和開放後,生意稍為好轉,卻須面對這類執法行動。
周錦歡也指出,在上述法令條規下,商家張貼的禁菸告示牌面積分為4組,分別是:建築物:50公分x40公分、公共交通工具:18公分x15公分、德士:10公分x8公分以及任何地方出入口:90公分x60公分。
黃振輝今日在周錦歡陪同下,於店內張貼一張禁菸告示牌,一來遵守規則,二來也提醒其他商家留意和張貼這項告示牌。
出席人士包括華都牙也國會議員西華古瑪助理陳文彬、行動黨紅坭山中區支部主席李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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