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日訊)涉嫌謀殺8個月大親生兒的印裔婦女今日押往和豐推事庭面控,基於案件相關的驗屍及科學鑑證報告尚未出爐,推事擇定10月3日再次過堂。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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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來自和豐的被告麗貝卡(30歲,兼職護士)於7月24日傍晚約6時在和豐親善村一間住家謀殺一名8個月大的嬰兒,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驗屍及科學鑑證報告未出爐
被告今早約9時被押上和豐推事庭面控,被告當時表情淡定及沒有故意躲避媒體鏡頭。通譯員庭上宣讀被告所面對的控狀,此案驗屍及科學鑑證報告尚未出爐,被告無需當庭表示認罪與否。
推事努魯阿菲花擇定10月3日再次過堂。此案主控官為薇蒂耶斯華麗,被告辯護律師為納登克里斯南。
基於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下被控,一般不準予保釋,以及必須收押到此案審訊結束。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另外,霹靂州總警長拿督米奧法立早前透露,根據解剖報告,嬰孩的身上多處,疑受鈍物致傷的新舊傷痕,因此警方會深入解,受害者從什麼時候開始就遭到虐待。
他說,根據警方的調查,男嬰的生母於6個月前已與嬰孩的生父離婚,因此這宗案件與受害者的生父無關。
這名8個月的男嬰,是於日前在被送往和豐醫院途中斃命,而警方接到投報後,第一時間就逮捕了與男嬰同住的30歲生母,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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