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訊)本地一名青年受高薪工作吸引,被誘騙到柬埔寨從事電話詐騙工作,同時不斷被轉賣,一連在5家詐騙公司工作和受到非法禁錮無法脫身,處於險境,曾經一度企圖逃跑,扭傷腳被捉後遭受毒打和電擊。
這名青年較後在萬里望區州議員周錦歡聯絡外交部、警方和馬來西亞駐柬埔寨大使館,由大使館與當地警方救出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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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青年姓黃,33歲,他於去年9月29日到達柬埔寨,2天前即本月11日才回國,今日在家人與周錦歡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講述被誘騙到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和被回國的過程。
他說,他於去年9月28日在臉書認識一名朋友,受到對方遊說前往柬埔寨從事賭場工作,他沒有多想,也不顧家人反對,於次日即乘飛機飛往柬埔寨,當時機票等由有關公司一名在吉隆坡的代理處理,他完全不須付費。
“我去到柬埔寨時,有關公司的人員說法就不一樣了,他們把我帶到柬埔寨西港一個園區公司的高樓裡,即辦事處和宿舍裡從事電話詐騙工作,用微信聯絡和打電話與客戶聊天,進行愛情詐騙。”
“我在這家公里被沒收了大馬卡、護照和手機等,做了3個月,公司講我的績業不達標而將我轉賣給第二家公司,有關工作同樣是在電話與客戶聊天進行愛情詐騙。”
“我一度逃跑,卻因扭傷腳走不動被捉回去,遭公司保安人員毒打和用電棍電擊。”
“我在第二家公司也做了3個月,沒有薪金,於今年四、五月被公司轉賣到第三家公司,做了兩個多月;我一度感染冠病,公司給了我一些藥吃,休業幾天後恢復上班。”
“這第三家公司要我在工作方面必須達標,如果不達標,必須叫家人準備2萬多美金(馬幣8萬多令吉)贖金才能離開。”
“我當時暗地聯絡在馬來西亞的妹妹,叫妹妹向警方報案和聯絡大使館求助。”
他說,過後第三家公司將他轉賣到第四家公司,在第四家公司無訊號,不能使用私人手機,不能與家人聯絡統,也沒有薪水,做了一個多月後,第四家公司將他轉賣給第五家公司,在第五家公司的情況比較好,下班後可使用自己的手機,他就繼續與妹妹聯絡,而他在這公司工作了3個月,得到三、四千美元薪水,用作生活開銷。
他指出,到了7月1日,他接到馬來西亞駐柬埔寨大使館的短訊,填上個人資料包括地址、手機號碼與個人照片。
“到了本月1日,當地警方受到大使館聯絡後,派出警員到我工作地點將我逮捕,帶到警察局錄取口供和住四五天,過後將我帶到金邊,又向我錄取口供和安排,在家人繳付了468美金(2097令吉)供作飛機票和各項雜費,以及被柬埔寨移民局罰款1000美金(4460吉)逾期逗留96天。”
他指出,他原本之前是在新加坡從事餐飲工作,因疫情嚴重,生意差、薪水低,不夠應付生活開銷,不理家人反對,才會去柬埔寨工作,當時也沒有想到是從事詐騙。
周錦歡也是行動黨霹靂州公共投訴局主任,他表示,黃氏妹妹於今年4月9日在布先警察報案,同月21日向他求助,唯黃氏很快被轉賣後,即與家人失去聯絡,其妹妹接著於5月14日前往巴佔警察局報案。
他說,他於5月26日致函外交部長、全國總警長與馬來西亞駐柬埔寨大使館,並且在Whatsapp聯絡和提供資料給外交部官員,有關大使館即聯絡黃先生後,與當地警方展開拯救行動。
他指出,在救出黃先生後,他替黃先生家繳付468美金(2097令吉)飛機票和各項雜費,至於柬埔寨移民局實施的1000美金(4460吉)罰款則由黃氏家人繳付。
周錦歡在會上展示柬埔寨西港由其他投報者所拍攝禁錮地點附近街道情景的照片。
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包括黃先生父親黃城、妹妹、行動黨紅泥山中區支部主席李杜榮、委員吳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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