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訊)希盟主席拿督斯里安華今日向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發出律師信,要求後者針對其在競選期間講座上所說的誹謗性詞語,包括提及安華肛交案件等等,無條件道歉及賠償1000萬令吉。
安華委任的律師樓今日對莫哈末沙努西發出律師信,根據信件內容,莫哈末沙努西是於11月13日在打捫舉辦的“國盟最好”巡迴活動中演講,截至該律師信被髮出的時間,該活動通過直播方式,在“Faizal Azumu”的臉書賬戶上獲得逾8萬1000次瀏覽、383個留言、500個心情、61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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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信也列出所有認為有關直播視頻中涉及誹謗安華的相關段落,並指其客戶(安華)認為有關誹謗詞語是完全不真實和虛假的。
律師信指出,這些詞語對安華構成誹謗,並對社會帶來以下印象:安華濫用國會議員權力、是一名騙子、沒有倫理及背叛人民委託、沒有原則、貪汙、偽君子、狡猾及使用骯髒手段、操控他人、幹下罪案、被定罪及有案底、使用不合法方式讓自己釋放出來及脫離定罪、趨向進行有悖常態的行為、不是一名良好的穆斯林。
律師信表示,安華強調莫哈末沙努西這些誹謗性詞語是不對的、奇怪、令人混淆和完全不適當、蓄意、疏忽、帶有惡意並有意要在社會大眾、國家和國際層面侮辱安華尊嚴,尋找廉價或轟動宣傳,以便為土團黨和國盟特別是在第15屆大選的當兒獲取利益和政治目的,是經過策劃和算計,以誣衊和傷害安華的名聲。
“我們受客戶委託做出強調,國家元首已經在2018年5月16日特赦我們的客戶,以清除其從1998年至2018年的所有案底和過往定罪。但你在對此事擁有充分認知,卻沒有顧及這點的情況下,做出這些誹謗性言語,已經玷汙和愚弄了國家元首的特赦,並對大馬王家制度形成藐視。”
“莫哈末沙努西也已經損害了國家元首和馬來統治者於聯邦憲法第42條文下的權限,並挑戰國家元首特赦的決定,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等律法下被定罪。”
律師信表示,受客戶委託,他們要求莫哈末沙努西立即及公開收回有關誹謗性詞語、以律師樓通過的方式無條件道歉,以刊登於其客戶選擇的媒體和報紙、書寫一份“我的承諾”以便不再重複有關誹謗性詞語的任何指控;若莫哈末沙努西拒絕滿足這些要求,律師樓將向法庭要求強制令。
“客戶也指示我們,因你對他做出的嚴重損害,向你索償1000萬令吉及因此案件涉及的所有堂費。”
該信件也指出,若三天內沒有收到滿意回應,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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