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11日訊)建在公共碼頭旁的混凝土橋被指過長,遊覽船業者投訴危及公眾安全,呼籲代議士及相關部門採取行動處理。

林甘存:伸延河中離碼頭過近
十八丁遊覽船業者林甘存向保閣亞三區州議員王星元投訴說,當地火車站碼頭旁,最近建了一條超過50呎長的混凝土橋,由於該橋離碼頭過近,而且伸延向河中,造成遊覽船及漁船在靠岸時非常困難,也有可能會撞及混凝土橋而引發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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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火車站碼頭是公共碼頭,除遊覽船業者外,一些漁船也在此上岸卸漁獲,而老港的居民也使用該碼頭出入,包括神廟辦酬神戲及舉殯等。
他指出,之前該碼頭兩旁相當寬闊,船隻可以自由靠岸,但在數個月前,業主除了在河畔興建房屋外,也正在築建混凝土橋,向河中伸延。
“由於該橋離碼頭過近及過長,日後當有漁船停泊在橋頭時,遊覽船及漁船要靠岸時,便會非常困難及危險。”
林甘存說,他曾針對上述事件向太平市議會及土地局投訴了不下30次,雖然市議會官員曾來察看,但卻沒有結果,也沒有給予任何交代,而有關的工程則繼續進行。

王星元:建橋工程未獲批准
王星元指出,由於此事件牽連到民眾的利益及安全,他在接到十八丁民眾的投訴後,已向市議會及土地局進行了解,並被告知有關的混凝土橋工程並未獲批准,至於其他部門如漁業局,是否有給予批准,目前仍在調查中。
他說,由於任何建築工程都必須擁有其準繩及規範,因此進行建築工程必須要獲得市議會或土地局的批准,而若擴展過度,可能影響到海產以及船隻出入造成危害等,而市議會及土地局表示將會進行調查,然後才採取適當的行動。
他表示,由於每個地方政府的準繩及規範都不同,因此在河畔建長橋是否合法仍有待釐清,希望業主可以提供資料,並與居民進行協調,以便雙方達到共識解決。
王再福:混凝土橋沒越界
另一方面,業主王再福受訪時說,他建混凝土橋主要是為了要讓漁船能靠岸,而長橋也建在自已的範圍內,沒有越界。
他表示,幾乎十八丁每戶靠河的住宅,都建有本身的長橋,而他也需要有關長橋讓漁船停泊及上岸卸魚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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