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訊)在金寶醫院發生一名女生胃痛掛急診,唯因穿短褲被拒絕的事件中,這名女生鍾小姐已經接到院方致電道歉。
鍾小姐同時“還原”當時的穿著,當時她身穿一件寬鬆的灰色T恤及黑色運動短褲,而有關T恤因為寬鬆及較長,是幾乎蓋過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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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小姐是金寶優大物流系一年級學生,現年21歲,她於今日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表示,院方一名男性職員於今早致電給她,唯她沒有接聽到電話,這名職員接著致電予其朋友,要求傳達道歉,而她於今日下午2時40分回電給這名職員時,對方也向她道歉了。
有關此事經過,她親自向本報敘述,她於前天(12日)晚上11時許因胃痛,甚至痛到彎腰的情況,在男朋友和男性朋友陪同下前往金寶醫院求診,到達醫院時已是隔日凌晨12時許。
“我當時沒有攜帶大馬卡,唯在登記後坐著時,被一名女護士指說醫院是政府地方,我穿著不禮貌,須換長褲才回來醫院,我男朋友一度詢問其他朋友有無攜帶長褲,眾人都說沒有,唯該名女護士堅持我必須換長褲才能進入醫院。”
“我當時是穿著普通的運動短褲去醫院,而我穿的T恤很長,遮住了短褲,有關女護士講我的褲子很短,我拉起衣服,讓女護士看我是有穿著短褲的,唯對方仍然指我穿著不禮貌。”
“我的朋友都對此感到很不滿意,而當時我的胃很痛,我朋友帶我去優大醫院,但是優大醫院當時沒有醫生,我只有回家換了長褲,才繼續在朋友陪同下回去金寶醫院。”
“有一個說法指我當時拒絕院方為我提供長褲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當時有關女護士並沒有跟我說要提供長褲;上述醫院男職員告訴我有一名護士進入內部要拿長褲,在那個時候,我已經走了。”
鍾小姐表示,他們回到金寶醫院時,其朋友詢問有關護士,這衣著規矩是誰制訂的,問多了幾句,有關女護士開始責罵我的朋友。
她說,她第一次去到醫院時是痛到沒有力,第二次去到醫院時,已經減緩至小痛,院方替她打點滴,過程她的情況到了凌晨3點時已經穩定,她也就回家了。
她表示,她於昨日早上服藥後,睡著了沒有去上學,今日情況良好,而繼續上學。
鍾小組對於她今次胃部痛得很厲害而處於緊急情況,因衣著問題被拒絕入院的事感到很遺憾,希望全國各地的醫院不會在人命關天的時刻因衣著而拒絕病人入院,如果她因盲腸或者其他嚴重問題被拒絕,而有甚麼三長兩短,到底應該由誰負責?
她認為,如果她無病去醫院,被規定要穿長褲,那並不成問題,但是在人命關天時刻,衣著並不重要了,而是救人要緊。
在這事件,霹靂州負責衛生事務的行政議員西華尼申表示已經接到有關報告,唯他將聆聽兩方的說辭,同時醫護人員如果犯錯,必須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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