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兆遠7日訊)曼絨市議會臉書今日貼出“市議會衣著準則”,其中列出穿拖鞋、無袖衣(背心)、短褲、有破洞的年仔長褲及高過膝蓋裙子的男女,不獲準進入市議會辦理事務。

市議會的貼文中也列出,男性需穿長褲及有袖衣服,而女性則需穿長裙(低過膝蓋)或長褲及有袖衣服,並且無論男女都需穿上包鞋。
ADVERTISEMENT
在貼文中也特別寫明,推出衣著準則,也符合國家原則中的“培養德行”(kesopanan dan kesusilaan)的原則。

三蘇哈茲曼:勿過於敏感
曼絨市議會主席三蘇哈茲曼針對以上課題,通過手機WhatsApp回應時呼籲各界不要過於敏感,因為“衣著準則”,原本就是公共服務局劃定的“衣著指南”,即無論在任何一個政府部門都需落實這項指南,但各政府部門,包括市議會在執行這項指南時,都會酌情寬容處理。
一名印裔大叔穿短褲及拖鞋週二到市議會辦公,並沒有被拒絕進入。(張傳文提供)
“大叔穿著短褲及拖鞋來辦理事務,根據指南是不允許的,但一直以來,市議會或大部分的政府部門都寬容處理,讓大叔們順利完成辦理事務;惟如果出現一些太過的情況,如女性穿太短的裙子或太‘刺眼’的性感穿扮時,我們就會嚴格執行,即不允許對方進入辦理事務了。”
他還強調,這項衣著準則不是針對個別的群體,加上落實已久,因此他認為,馬來西亞人民應該知道,這是一種禮儀準則。

張傳文:鼓勵穿著端正
另一方面,曼絨市議員張傳文受訪時說,市議會臉書列出的這項“衣著準則”,主要就是執行公共服務局的政策,同時也鼓勵民眾穿著端正。
“我認為這就是一項指南,目的是提醒與鼓勵民眾要穿著端正,因此會把這項意見反映給市議會,要求執行衣著指南時,要酌情寬容處理,避免引發矛盾與爭議。”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