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著指南”四個大字最近紅透報章網絡,可是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因為只要有關注新聞的民眾,應該都察覺到我國一直以來都有發生同類事件,絕對不是突然冒出的課題。
自從病患身穿短褲到政府醫院求醫被拒一事傳開後,相關課題便在網絡上不斷髮酵,甚至到達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有民眾相繼爆出到警局報案及一些政府部門辦事時也面對同等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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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發達的今天,人們似乎習慣了事無大小都要放上網與眾人分享。近日,又有事主被拒後在現場拍攝視頻秀出自己的衣著裝扮,讓網絡判官評理;相比起視頻,我更留意的是評論區裡的精彩。
留言區中,有表示不忿的、有要求政府公佈標準衣著準則的、也有唯恐天下不亂的,後者最擅長的是發表一些針對他族的言論,而這些言論除了能夠挑起種族情緒和獲得一些“相同意見者”的贊之外,基本上是毫無建設性的。
先無論對錯,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曾在政府部門看見民眾因為身穿熱褲和拖鞋而被拒絕進入,被拒時還理直氣壯地和執法人員理論。
從小,我們就必須穿上校服上學,而且校方規定褲裙皆不能太窄或太短,更鼓勵學生把衣服燙直,這是校服禮儀。
喝喜酒、到高級餐廳用餐時,就算不是盛裝出席,我們也會自動穿上得體整齊的衣服,不會穿背心配人字拖,這是場合禮儀。
到廟裡拜拜或出國旅遊拜訪宗教場所時,我們衣著打扮會入鄉隨俗,以尊重神明與當地文化,不會袒胸露背對吧?
這些我們從小就學習的禮儀與道理,其實核心就在於尊重。衣著端莊是禮貌與尊重的體現,既然我們能夠接受其他場合的穿著禮儀,為何卻不能理解政府部門設下的衣著指南呢?
如果每個人都能夠老老實實遵守指南,或許就不會屢屢發生被拒事件了。當然,政府部門也不該矯枉過正,否則國家和人民將無止境陷入“衣著”漩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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