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兆遠7日日訊)霹靂州一帶海域的非法“蜈蚣網”捕魚情況嚴重,漁業局、水警及警方展開的2天聯合執法行動中,就充公了1366套“蜈蚣網”。
不僅如此,由於不斷有新的人士涉及以“蜈蚣網”捕魚活動,使到今年至今破獲的這類非法捕魚事件顯著增加,比去年同時期增加了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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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該項聯合執法行動的布城漁業局資源保護執法組高級官員奧士曼表示,有鑑於這類會對漁產構成嚴重威脅的活動過於猖獗,因此未來漁業局或研究與海事執法機構、關稅局及相關部門一同探討管控“蜈蚣網”交易的可行性。
他今天在實兆遠甘榜亞齊漁業局碼頭針對上述聯合執法行動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使用“蜈蚣網”捕魚是可以更快更容易獲得回酬的方式,很容易捕獲蝦、螃蟹和魚,但對魚苗的破壞性最大,這種捕魚法會對海洋生態造成長遠破壞,而且也引起其他漁夫對有人使用該捕魚法感到不滿並作出投訴。當局已禁止使用這種漁具。
他表示,“蜈蚣網”原本是一些水產養殖場用來捕撈它們生產準備運往市場的成蝦,由於當局並未禁止這種漁具的買賣,甚至可在網上輕易購買到。
“執法人員只能禁止這類漁具被用在海上捕撈,但無法禁止它的交易,因此被一些人用來在海上進行捕魚活動。”
他說,這項於本月3日開始至今天結束的取締行動,分別分為檳城至霹靂州海域,以及霹靂州至雪蘭莪州邊界海域兩個區域展開,涉及漁局人員共61人,還有3艘艦艇和5輛陸路交通工具參與。水警及警方有18名人員,以及兩艘船隻和2輛陸路交通工具參與。
他說,在行動中共有7艘漁船因牴觸1985年漁業法令及執照條件被扣查,另有15宗因使用被禁用的漁具捕魚的案件,被充公和拍賣的漁具漁獲總值53萬8810令吉。
他表示,被扣查的本地漁船將在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展開調查,至於涉及充公的案也將援引同樣法令第11(3)(c)和第49(1)條文展開調查。所有被扣查的漁船和漁具目前分別被扣於甘榜亞齊漁業局辦事處及瓜拉古樓辦事處,以協助進一步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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