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曾吉京丁3名农民接获土地局发出最后通牒,指他们抵触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任何人士非法入侵或占用政府地段、保留地或矿地),并勒令他们在14天内搬迁,惟社会主义党主席再也古马指出,由于该地段于2007年已批给私人发展商,政府并没有土地拥有权,因此指控农民抵触该法令是不成立的。
鉴此,再也古马协助农民委托一家律师楼发出律师信函,并呈交至土地局,今午再率领一众农民到州政府大厦把信函提呈给霹雳州大臣沙拉尼,要求大臣撤销使用有关法令,否则他们将反告政府,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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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潘金胜表示,土地局是于5月2日发出通告,意味着明天(16日)便是限期,若农民无法依时清空,将会面临被罚款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当局更有权力进行土地清空。
他说,其太公那一代已开始在该处种植,目前已来到第四代;若农民苦耕的农地遭强行推倒也没有办法,因为农民也需农作,他们不可能一直在园地守候,唯有交给律师处理。
“缺乏农地耕种下,物价只会越来越贵,农民不要求地契,只希望能继续种植,让后代有菜吃。”
其余两名受影响的农民分别是谭文星及何本发,涉及的土地共占10英亩,以种植玉蜀黍、蔬菜,养鱼为主。
再也古马说,从丹绒红毛丹至珠宝一带是粮食出产基地,也是霹雳州最大的蔬菜耕种地,不过有许多土地都已批给了发展商,这是没有考虑到国家未来的举动,危及粮食安全供应。
他建议大臣收回成命继续让农民耕种,同时希望首相安华在国家政策上作出修改、重新接管土地,给予发展商合理的赔偿金,并为农民提供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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