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訊)食肆等禁菸區禁止吸菸的法律生效時一度成為話題,菸民也不敢大意惟恐被開罰單,不過隨著數年已過,許多菸民似乎已懈怠恢復陋習,在食肆禁菸區裡吞雲吐霧;衛生部及霹靂州衛生局一連兩天於霹州展開取締行動,食肆是最多違例菸民之地。
衛生部和霹靂州衛生局在5月24日及25日一連兩天在霹靂州展開反吸菸行動(Operasi Mega Bersepadu),對違反煙草產品管制條例者包括在禁區吸菸的人士開出罰單,在總數424張罰單中,食肆佔總罰單數量近半,即202張,而在禁區吞雲吐霧的代價是罰款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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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副總監(公共衛生)拿督諾哈雅蒂昨晚在巴佔一間小食中心的取締行動後向媒體指出,這兩日於霹州展開的反吸菸行動到36個地點展開執法行動,從早上9時進行至晚上10時,出動106名環境衛生官員、衛生部疾病管控組和監察與法律小組的官員、怡保市政廳環境衛生組和警方人員。
“我們瞄準的禁菸區包括食肆、公共交通或車站、政府機構範圍、購物中心、公共廁所、娛樂中心、診所和醫院、大道休息站。食肆收到最多投訴,因此是行動的主要目標。”
她說,截至昨晚8時30分,兩日行動共在1983年食品法令下發出424張罰單,總罰款額達10萬3950令吉。其中在菸草產品管制條例第11條(在禁菸區吸菸)下的罰單共390張,即食肆抽菸202張、公共交通或車站34張、政府機構範圍28張、購物中心108張、升降機或公廁1張、娛樂中心2張、診所或醫院8張、大道休息站7張。
她指出,至於在菸草產品管制條例第12條下,共向業者發出33張罰單,即沒有展示禁菸告示牌13張、無法確保沒有人在店內吸菸6張;相同條例第13(1)條下,向未成年吸菸者發出14張罰單。
此外,此次行動也在菸草產品管制條例第8C(1)條(以低於零售價售賣香菸)下發出兩張各500令吉的罰單,並充公了322盒香菸,每盒6令吉50仙,總值2093令吉;也在第9(1)條(散賣香菸)下發出1張500令吉罰單。
諾哈雅蒂披露,去年發出的於食肆吸菸違例罰單中,霹州排名第四高,共發出2808張罰單,排在雪蘭莪(6414張)、柔佛(3095張)、彭亨(2935張)之後,第五名是檳城(2725張)。
“禁菸措施不是為了懲罰菸民,而是為了教育菸民,讓他們知道抽菸對自己和身邊的二手菸吸入者造成的危險和疾病。根據國際展開的研究,無論是傳統香菸還是電子煙,都可為二手菸吸入者帶來危害。”
她呼籲菸民停止吸菸,到衛生部認可的診所接受戒菸服務,有興趣者可通過www.jomquit.com登記。
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包括衛生部疾病管控組(非傳染性疾病)副主任諾阿雅娜、監察與法律小組組長利祖安、霹靂州衛生局環境衛生官納吉和阿查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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