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日讯)一名杂货店东主因囤积156公斤价值446令吉的白砂糖,而面对1961年统制品法令的对付,若罪成,最高罚款额可达10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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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州贸消局是在接获投诉后于昨早11时突击丰亿花园一间杂货店,并在店内搜获上述白砂糖。
霹雳州贸消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局接到投诉指有关杂货店囤积及在有条件下出售白糖后,派出官员假冒消费人到该杂货店买白米,当官员表示要购买白糖时,店员指白糖卖完了。
“贸消局执法人员接获此消息后,突击该杂货店检查,并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8条文要求店家申报存货,结果在店内发现囤积了共156公斤价值446令吉,没有申报的白砂糖。”
他表示,贸消局除了充公有关白砂糖,也将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对付有关业者,一旦罪名成立,个人将面对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是公司,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他警告商家不要囤积统制品,以及不要为购买者设下条件,否则将受到对付。
他也呼吁消费人提供情报,以杜绝类似的作法,有意提供情报者,可通过下列管道作出投报:
(一)WhatsApp应用程序(019-279 4317 / 019-848 8000)
(二)投诉网站:e-aduan.kpdn.gov.my
(三)呼叫中心:1-800-886-800
(四)电邮:[email protected]
(五)移动应用:Ez 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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