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日訊)一名雜貨店東主因囤積156公斤價值446令吉的白砂糖,而面對1961年統制品法令的對付,若罪成,最高罰款額可達100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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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州貿消局是在接獲投訴後於昨早11時突擊豐億花園一間雜貨店,並在店內搜獲上述白砂糖。
霹靂州貿消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接到投訴指有關雜貨店囤積及在有條件下出售白糖後,派出官員假冒消費人到該雜貨店買白米,當官員表示要購買白糖時,店員指白糖賣完了。
“貿消局執法人員接獲此消息後,突擊該雜貨店檢查,並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8條文要求店家申報存貨,結果在店內發現囤積了共156公斤價值446令吉,沒有申報的白砂糖。”
他表示,貿消局除了充公有關白砂糖,也將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對付有關業者,一旦罪名成立,個人將面對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是公司,將面對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
他警告商家不要囤積統制品,以及不要為購買者設下條件,否則將受到對付。
他也呼籲消費人提供情報,以杜絕類似的作法,有意提供情報者,可通過下列管道作出投報:
(一)WhatsApp應用程序(019-279 4317 / 019-848 8000)
(二)投訴網站:e-aduan.kpdn.gov.my
(三)呼叫中心:1-800-886-800
(四)電郵:[email protected]
(五)移動應用:Ez 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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