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早前被控2项性侵及1项擅闯建筑物罪名的装修工人,今日因猥亵儿童案而被提控上庭。
被告哈山阿末(40岁)在怡保地庭聆听了控状后,先把头转向庭警的方向,过后俯首认罪。早前被告在面对另3项控状时,同样是在提控时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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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4月13日下午1时30分,在怡保医院路组屋礼堂的路边抓著一名11岁女童的手,对她进行猥亵行为,因此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792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一旦被定罪,可被监禁20年及鞭打。
法官艾诺择定这宗案件于8月16日过堂,此案的副检察司是娃拉杜艾妮。
被告早前面对的3项控状,是首项控状指被告涉嫌于4月17日晚上10时至18日凌晨1时47 分,在怡保美苑一住家的二楼,性侵一名38岁女子,令受害者饱受死亡威胁惊吓,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10年至30年监禁及鞭笞。
第二控状指被告涉嫌于4月18日清晨5时30分至6时30分,在上述地点性侵同一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第三控状指被告涉嫌于4月17日晚上10时至18日早上9时,闯入上述地点的住家试图进行违反法律的行为,而有关住家属于该名女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48(非法闯入建筑物)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怡保警方,被告是有犯罪前科的吸毒者,他于上述日期手持武器闯入女受害者的家中并性侵女受害者。受害者在被发现时,除了腿部有伤,还受到心理创伤,一直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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