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訊)誤信網上投資加密貨幣,70歲退休人士與老妻54萬2171令吉畢生儲蓄與退休金被騙光!
這名長者住在下霹靂半港,於1月8日開始臉書看到一則有關投資加密貨幣的貼文後,不疑有詐,進行聯絡結果受騙,最終於昨日下午4時34分向下霹靂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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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州總警長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在文告中指出,這名長者於1月8日在家裡,在網上臉書看到一則有關提供購買在美國加密貨幣服務的貼文,通過WhatsAppp聯絡有關臉書賬戶,這名嫌犯(臉書賬戶)向受騙者索取大馬卡號碼、銀行戶頭號碼等資料,作為這項加密貨幣文件用途。
“受騙者於1月9日開始,進行有關加密貨幣股票投資,而購買了2單位價值500令吉的股票,將款項存入本地一家銀行的一個戶頭。”
“受騙者獲得嫌犯告知將取得4950令吉的資金,同時在1天即當天獲得4500令吉的利潤;嫌犯也告訴受騙者,如果不提出款項,有關利潤將越來越多。”
“受騙者於1月10日再度聯絡嫌犯詢問有關投資事項,獲得告知已經獲得1萬8500令吉利潤,雖然如此,必須付出各項費用給嫌犯,才能取得全部投資收入。”
“從今年1月至7月期間,受騙者在線上轉賬了133次款項入本地銀行的39個戶頭,一共損失了54萬2171令吉,在這段期間,並沒有收到任何投資收入。”
“受騙者被騙完全部金錢後,嫌犯仍然指示受騙者繼續投資;受騙者要求嫌犯退回款項,唯嫌犯卻提出各項理由,不再在WhatsApp 回覆訊息,受騙者才發覺被騙,前往警察局報案。”
警方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下調查此案,調查工作仍然在進行中。
莫哈末尤斯里勸告公眾人士不要輕易受到各項不存在投資計劃欺騙。
他同時列出數項避免受到詐騙分子或不存在投資集團欺騙的安全步驟:
1)不要理事社交媒體上不認識的人士
2)不要輕易相信社交媒體的朋友
3)在交易前向有關方面或機構審查
4)在正確和向國家銀行和大馬證券委員會註冊的平臺投資
5)向註冊的代理聽取財務諮詢
6) 勿相信在短期內提供豐厚利潤的投資計劃
7)勿將款項存入與投資無關連的銀行戶頭
8)向國家銀行、大馬證券委員審查沒有獲得批准的公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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