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一群男子路上打人案”中的两名巫裔被告今天被带上怡保推事庭面控,双双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或以9个月监禁代替。
两名被告是希米扎哈鲁丁(43岁)和阿斯兰苏里曼(28岁)。根据控状,他们在今年7月27日约下午5时30分,在红毛丹第8里路,以不锈钢管致伤34岁的印裔男子哥巴基斯南的头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ADVERTISEMENT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任何两项处罚。
此案推事为洁西卡,案件的主控官是娜比纳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哈巴詹。
律师哈巴詹求情时说,两名被告分别是摩托车喷漆工人及摩托车技工,两人皆单身及无犯罪前科,希望判两名当事人最轻的罚款;副检察司则希望推事判被告适当刑罚,作为对被告及民众的教训。
“一群男子路上打人案”视频日前在社交平台WhatsApp广传,引起警方关注并展开调查。
视频显示,先有2名男子在马路中央争执,其中一名戴头盔并手持武器的男子突然攻击对方腿部,另一名男子从中劝架,后来有数名摩托车骑士加入群殴,并以武器攻击该名男子。
画面可看到有一名摩托车骑士打男子头部后,男子倒地不起但仍遭手持武器者继续攻击,打其头部及背部等,最后还一脚踹在他头上。
上述打人案的第二被告阿斯兰苏里曼也被控藏毒认罪,被判罚款18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2年10月24日晚上8时40分,在怡保警察总部的毒品调查组,被发现把安非他命和甲基安非他命2种毒品藏在体内。
被告触犯1952年危险法令第15(1)(a)(滥用毒品)条文,并可与第38B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法为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此藏毒案的副检察司为诺阿琪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