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兆遠9日訊)兩名因債務問題,而發生毆鬥的華裔男子,今早雙雙被帶上曼絨推事庭面控,惟兩人都否認有罪,被推事卡維達批准以每人4500令吉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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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被警方帶上推事庭,在刑事法典第325條文(嚴重致傷他人)下面控的男子,分別是林文發(譯音,40歲)及魏美福(譯音,37歲)。在該條法令下,一旦罪成,將被判處不超過7年監禁和罰款。
林文發是被控於7月30日凌晨12時04分,於實兆遠的一間娛樂咖啡廳裡,致傷一名華裔男子魏美福。
魏美福則是被控於同天的晚上10時,在同一間的咖啡廳的一間房間裡,致傷華裔男子林文發(譯音)。
這兩宗案件的主控官皆為諾茲漢警長,而林文發的代理律師是郭靜倩(譯音);魏美福的代表律師則是卡帝尼曼蘇。
目前單身的林文發在通過代表律師向推事求情時說,他需獨立撫養一名17歲,還在就讀中學的兒子,以及一名年邁的71歲老父,加上他在事件中受傷,還需定期前往進行治療。
目前單身的魏美福在通過代表律師向推事求情時則表示,他除了需照顧兩名年邁的父母之外,還需獨立撫養兩名年幼的孩子,加上他在事件中,頭部及身體多處部位都受傷,還需定期前往進行治療。
推事卡維達原本指示每人需以8000令吉做為保釋,在聽取雙方律師的求情後,同意允准每人以4500令吉保釋候審。
魏美福的案件訂於9月19日續審,而林文發的案件則訂於9月21日續審。
有關這宗毆鬥案件,被其中一名案中的被告上傳至社交媒體,指控曼絨警方沒有采取行動,以致引起了關注。
另一方面,曼絨警區主任莫哈末諾丁助理總監於8月5日發佈的文告指出,曼絨警方是於7月30日凌晨時分接獲1名華裔男子投報指出,他接獲弟弟來電,指他在實兆遠區內的某間咖啡廳被3名華裔男子毆打。
文告中說,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顯示,有關該名37歲的被毆打男子,是因債務問題未清而被打,造成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
文告說,警方在事發後的第6天,即於8月5日晚上8時30分,成功逮捕一名40歲的華裔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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