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華:報道
(怡保22日訊)二十多年前一名小孩在一家商店裡,偷了約100個20仙的寶可夢貼紙,卻一直感到後悔內疚,直至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受到內心煎熬,寄上100令吉給店主補償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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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是於90年代在安邦人安企業藥行發生,當時偷竊寶可夢貼紙的小孩今日已經長大成人,估計三十多歲,唯在這二十多年來一直感到內疚,其道歉信和100令吉鈔票於昨日寄到這藥行裡,令到這藥行店的女東主樑麗珍深感意外、驚訝和感動。
以英文書寫 沒留姓名地址
這封信以英文書寫,並沒有留下姓名,只是自稱為“有罪的孩子”,同時此信沒有寫明性別和種族,也沒有留下地址,唯信封郵票蓋印顯示此信件是在怡保寄出。
這名“有罪的孩子”在信裡表示,90年代他約8歲的時候,做了一些感到後悔的事,直至今天。
“有一次,你的店裡出售寶可夢貼紙,這些貼紙可以在貼紙書裡收藏。”
“貼紙價格一個為20仙,在那段時間裡,我很愚蠢地偷了這些貼紙,我真的對此感到抱歉,我不確定我拿了多少,但是或多或少約100個。”
“因此,我發自內心地為我愚蠢的行為誠擎地道歉,希望這能夠支付所拿走的數額。再次抱歉,請接受我誠擎的道歉。”
女東主:不知當年被偷貼紙
梁麗珍受到星洲日報詢問時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她店裡的寶可夢貼紙當年被對方偷竊,也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突然間收到此信和100令吉,感到很驚訝。
她說,她經營這店鋪三十多年,當時由她一個人照顧這店鋪,也兼賣一些文具,包括寶可夢貼紙等,有人偷了寶可夢貼紙也不知道。
“我感到很開心,開心不是因為收到這100令吉,而是因為這個人有懺悔的心,對方偷了大約100個20仙的貼紙,計算大約價值20令吉而已,不過卻寄上100令吉來 。”
“我不知道對方是誰,不過相信是一名男性,因為喜歡寶可夢貼紙的,多數是男孩子。”
“如果對方親自到來我的店裡交給我這100令吉,我不會收下這100令吉,但是會接受對方的心意;這100令吉意義並不重大,有重大意義的是對方有懺悔的心。”
“對於這100令吉,我不打算花掉,我會鑲起來給後人看,教導小朋友不要犯錯。”
梁麗珍相信,對方寄上100令吉來,顯示對方在目前能夠找到吃,應該有經濟能力,希望對方情況良好,願主祝福這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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