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牙也26日讯)商家规定消费人必须先买一公斤4令吉50仙的精制白糖,才能购买一公斤2令吉85仙的统制品粗糖,而被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取缔。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局于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华都牙也一间商店取缔有条件销售白糖统制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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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局在收到有关必须以4令吉50仙购买一公斤的精制白糖(Gula Putih Jernih)后才能购买一公斤2令吉85仙粗糖的投报后,佯装消费人上门购买白糖展开突击行动。
他表示,结果显示投报是准确的,检查发现有一张书面通知,并挂在销售货架上,说明购买条件。
他说,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19条文,承认是业主的本地男子因有条件销售统制品而涉嫌犯罪。该局充公了100公斤粗糖、74公斤精制白糖及相关文件,充公数额总值620令吉85仙,以作进一步调查。
他披露,此案将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进行调查,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若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他提醒商家,勿对购买统制品附加任何条件,因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商家需更加道德,若是无法遵守当局拟定的条规将被严厉对付。
他也提醒民众,时刻与当局紧密合作,若有任何商家违法的消息,尤其有关统制品和受补贴商品的欺诈活动,可到邻近的该局分局或通过以下管道进行投诉:
i)WhatsApp至019-279 4317或019-848 8000
ii)浏览贸消部官网e-aduan.kpdnhep.gov.my
iii)拨打热线1-800-886-800
iv)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v)透过应用程式Ez ADU KPDNH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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