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都牙也26日訊)商家規定消費人必須先買一公斤4令吉50仙的精製白糖,才能購買一公斤2令吉85仙的統制品粗糖,而被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取締。
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局長拿督卡瑪魯丁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於昨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在華都牙也一間商店取締有條件銷售白糖統制品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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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局在收到有關必須以4令吉50仙購買一公斤的精製白糖(Gula Putih Jernih)後才能購買一公斤2令吉85仙粗糖的投報後,佯裝消費人上門購買白糖展開突擊行動。
他表示,結果顯示投報是準確的,檢查發現有一張書面通知,並掛在銷售貨架上,說明購買條件。
他說,根據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19條文,承認是業主的本地男子因有條件銷售統制品而涉嫌犯罪。該局充公了100公斤粗糖、74公斤精製白糖及相關文件,充公數額總值620令吉85仙,以作進一步調查。
他披露,此案將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則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若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
他提醒商家,勿對購買統制品附加任何條件,因根據1961年統制品法令,這是屬於違法行為,同時提醒商家需更加道德,若是無法遵守當局擬定的條規將被嚴厲對付。
他也提醒民眾,時刻與當局緊密合作,若有任何商家違法的消息,尤其有關統制品和受補貼商品的欺詐活動,可到鄰近的該局分局或通過以下管道進行投訴:
i)WhatsApp至019-279 4317或019-848 8000
ii)瀏覽貿消部官網e-aduan.kpdnhep.gov.my
iii)撥打熱線1-800-886-800
iv)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v)透過應用程式Ez ADU KPDNH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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