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送餐员拨电向商场虚报炸弹,今天被带上怡保推事庭面控,被判坐牢1天,罚款4000令吉或以5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莫哈末纳斯利(38岁)被控在8月23日下午4时15分致电佳邦园永旺商场,指该处有炸弹会爆炸,抵触刑事法典507条文(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 罪成最高可被判2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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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西蒂指出,据被告父母告知,被告情绪不稳定,曾于2002年在红毛丹幸福医院接受治疗。
副检察司莫哈末法米列举其他抵触相同法令的案例,要求推事重判,以给予被告教训。
推事普妮塔最终作出上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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