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把幼兒留在車中,可能為了方便,以為下車買東西而已,可是此舉存有風險,例如被不法之徒將孩子連人帶車擄走,或破車鏡抱走孩子,而孩子也可能會吸入一氧化碳中毒,因此,應避免把幼兒獨自留在車裡。
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是,竟然有父母或監護人忘了將孩子帶下車,甚至在沒有啟動引擎之下,使孩子在高溫和密不透風的空間內窒息,而許多時候是大人在多個小時後才發現,這樣的疏忽事件不時傳出,實在令人擔心。
ADVERTISEMENT
除了獨留車中,將孩子留在家裡也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一是孩子戲水玩火,如果居住在高樓者,甚至還傳出孩子爬出窗外,高空墜落死亡。
根據大馬法律,若疏忽而將小孩獨自留在車內,這樣的行為將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長達20年,或兩者兼施。
生兒育女的父母,扮演監護人的角色,在孩子還不會照顧自己的時期,父母必須監督孩子的一舉一動,避免他們進行危險動作,例如擅自烹飪烘焙、戲水、玩火、攀爬、開車駕駛等。
此外,防人之心不可無,現時一些最親的人卻是向孩子伸出魔爪的人,所以也不能輕易將孩子交給他人照顧。
無論是男女,小孩最容易成為性侵犯的受害者,最難過的是幹案者不是親戚,就是單親父母的男女朋友,還有一些違反“虎毒不食子”天理的父母,就連親身骨肉也下得了手。
當生下孩子的那一刻起,就要對照顧幼兒負起全責,讓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長,這是身為父母不可逃避的責任。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