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兆遠6日訊)阿斯達卡區州議員黃天榮呼籲政府加速推動司法改革,成立獨立的檢控單位,重新塑造人民對我國司法制度的信心。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高庭批准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控狀作出“釋放但不等於無罪(DNAA)”的裁決,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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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行動黨霹靂州法律局主任的黃天榮表示,根據聯邦憲法第145條文,總檢察長擁有兩項主要職能,即同時扮演政府法律顧問和檢控官的雙重角色。
他表示,根據憲法,總檢察長有責任就有關法律事項向國家元首、內閣或任何部長提供建議,也有絕對的裁量權決定是否發起、進行或終止除特定法庭以外的任何刑事訴訟程序。
“若總檢察長繼續擁有這兩項職能,在涉及政府行政人員的刑事案件上,就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如阿末扎希的案件,就算檢察長做得如何公正不阿,總會因他的雙重身份而惹人詬病。”
黃天榮表示,在扎希的案件中,雖然檢控方提出的11個理據被法庭裁決為“令人信服的”,但依然引起外界猜測政府幹預的疑問。
“我建議政府借鑑英國皇家檢控署實施的做法,將政府律師和檢察官的職能分離,讓檢控單位完全獨立於行政權,改以直接向國會負責,這也是希盟2018年的競選宣言之一。”
他強調,檢控官的任何決定必須全然公正獨立,不受輿論影響、不受政治干預,以確保起訴過程的透明度和獨立性,並取得符合公共利益的結果。
黃天榮表示經此一案,民間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變得越發響亮,因此團結政府應加快實行司法改革的步伐,爭取早日建設一個獨立的檢控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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