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2名少年涉嫌性侵一名14岁的未成年少女,今日在怡保第三推事庭被控,他们皆否认有罪。
推事法拉娜比哈允许被告们各以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择定此案于11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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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分别是16及17岁,其中16岁的被告仍在求学,另一人则辍学。他们都面对2项控状,即分别于9月15日下午4时30分及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怡保甘榜辛都一间住家强奸一名14岁未成年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被判刑,刑罚最高监禁20年及鞭打。
主控官嘉尼申在庭上建议每名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卡扎里则以被告家庭经济能力有限,要求降低保释金。
卡扎里说,16岁的被告是家中长子,目前仍在求学,母亲是老师及父亲是罗里司机;至于第二被告于去年辍学,是家中长子,还有4名年龄介于4至15岁的弟妹。第二被告的父亲在2020年去世后,家里仅靠父亲去世后的社险赔偿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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